自2026年1月1日起,广东开展为期一年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当电动自行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扣留,车主该如何取回?日前,广州交警部门发布取回指引,根据不同情况,车主应先接受处理,再取车。
情况一:因无牌、假牌或三宗以上违法未处理被扣车
电动自行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扣留后如何取回?官方指引来了
如果车辆因为无牌、假牌或三宗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等原因,在地铁口周边或主干道沿线等地停放的车辆被交管部门扣留,车主可留意停车位置张贴的被扣留车辆的相关交警大队信息。
车主可先前往交通违法处理室,核对信息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交通违法后,车主可凭借交管大队开具的《返还物品凭证》,到停车场取回车辆。
如果被民警现场执法处理的,车主可以在“交管12123”App或交管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处理交通违法,凭借交管大队开具的《返还物品凭证》到停车场取回车辆。
情况二:因非法改装被扣车
电动自行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扣留后如何取回?官方指引来了
如果电动自行车涉及非法改装,被民警现场执法扣留的,车主可凭借现场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和《责令拆除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的零部件、装置通知书》,前往车辆扣留的车场,现场将车辆的改装恢复原状。
之后,车主凭借车场出具的《电动自行车拆除非法改装、加装的零部件、装置确认书》,前往所在交管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在提交确认书和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后,可凭借交管大队违法处理室开具的《返还物品凭证》,到停车场取回车辆。
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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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跃思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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