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州市正式出台《高州市扶持微短剧产业人才实施方案》,针对当前微短剧产业快速发展中人才短缺问题,推出一系列精准扶持举措。该《方案》旨在以务实政策和资金投入,吸引和留住优秀行业人才,推动我市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这是我市继《高州市推进滩底整村运营和支持三农微短剧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制定25条措施,《高州市扶持网络微短剧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简称“高十条”)之后,在微短剧领域的又一重要配套政策,这标志着当地从项目扶持、平台建设到人才引育的全链条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该方案包括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认定三部分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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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引进
方案实施后,全职引进、本地培养、柔性引进的微短剧人才,可申请认定我市相应层次的人才,具体按以下类别执行:
(一)事业单位引进
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中,专项设置微短剧岗位(岗位工作内容涵盖编剧、导演、摄影摄像、后期制作、运营推广等)。
对符合条件且通过公开招(选)聘入职的人员,若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在省级及以上微短剧、影视创作比赛中获得奖项,给予一次性2万元安家补助。
满足我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条件的,可按《关于重新印发<高州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办发〔2022]7号),同时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和福利待遇。
(二)企业引进
1.全职引进
针对落户我市(与本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我市服务满3年并在我市缴纳社保)并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微短剧人才(包括编剧、导演、制片人及核心技术团队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微短剧创作奖的,给予个人5万元或团体1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以上微短剧奖项的,给予个人2万元或团体4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以上微短剧奖项的,给予个人4万元或团体8万元奖励。
在国内主流平台(如抖音)播放量累计达1亿次以上且口碑良好的,给予个人5万元或团体10万元奖励。
注:①同一作品符合多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奖励,不重复发放;②同一作品,只奖一名主创或团队。
全职引进的人才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高州市高层次人才同等政策待遇。
2.柔性引进
本地微短剧企业(在我市注册并实体化运作的公司企业)以项目合作、技术入股、兼职顾问等方式柔性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获得省级以上微短剧创作奖),在我市短期工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工作期间按实际在岗时间给予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9000元。
二、人才培育
(一)设立培训基地
依托省级资源支持,联合省级高校设立微短剧经济人才培训基地,整合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及行业优质资源。
(二)开展专项培训
将微短剧产业知识纳入干部培训体系,着力提升政府服务能力。通过定期邀请行业专家,为文化、招商、宣传等相关部门干部开展专项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重点讲解产业发展趋势、政策法规等内容。
(三)建设专家智库
组建微短剧专家智库,聘请国内外、省内外行业专家担任发展顾问。邀请智库成员开展讲学、作品评选或市场分析等活动,为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
鼓励省内外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与我市微短剧公司企业开展订单式培养,企业提出人才规格需求,院校针对性制定培养方案。
对开展订单式培养的院校,每届学生给予最高5万元教学改革补助。
对吸纳学生就业的本地企业(服务期不低于3年),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人才认定
人才认定与政策兑现流程清晰严谨,由个人申请、单位审查、部门审核公示至领导小组审定,确保公开透明、高效落地,相关补贴资金将从专项扶持资金中列支。
近年来,高州市以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为核心路径,积极探索创新实践。我市抢抓微短剧产业风口,高标准建设粤港澳(茂名)“三农”微短剧拍摄创作合作区,成功打造“滩底村微短剧赋能三农模式”。该合作区已吸引60余家影视机构入驻,产出短剧百余部,全网播放量超7.8亿次,带动村民通过参与群演、提供拍摄场地等方式年均增收超万元,开辟了“影视进村、产业富民”的新路径。这一成功实践,与“柏桥服务区交农文旅商融合模式”等创新项目共同助力高州入选国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
此次人才专项《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集聚高州,推动微短剧创作与本土文化、三农题材深度结合,为探索“以文兴业、以旅富民”的高州实践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与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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