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
天上掉下的可能不是“馅饼”
也不是“林妹妹”
而是
菜刀
电竞椅
豆腐脑
剩菜剩饭
......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
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危险系数极高
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期也发生多起
案例一
高空落下两把菜刀险些砸中行人
2025年6月27日下午,贵州贵阳市花溪区一处临街的饮料店门前,疑似从高空落下两把菜刀,发出巨响,其中一把砸中摩托车身反弹到地面,差一点砍到摩托车主身上,骑摩托的男子吓得赶紧抱头躲开。
案例二
小区高空抛物砸伤9个月大的女婴
2025年6月25日,四川自贡市高新区一小区发生高空抛物事件,一名9个月大的女婴头部被楼上掉落物砸中出血。
案例三
11楼高空扔下榴莲、零食等物
2025年6月,浙江绍兴嵊州市三江街道某小区内,一住户因和女友产生矛盾,为了发泄情绪,从11楼阳台上扔出榴莲、整盒车厘子、近20包零食以及生活垃圾。还好是夜深,走动的人稀少,只有停放在楼下的一辆电瓶车被击中,大半个后备箱外壳被砸出一个大窟窿。目前,王某因高空抛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而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高空抛物
是违法行为!!!
↓↓↓
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高空抛物、坠物如此危险
我们该如何防范?
莫存侥幸抛物
害人害己担责
你的“随手一抛”
可能是别人的“灭顶之灾”
拒绝高空抛物
需从你我做起
你遇到过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吗?
评论区说一下
深圳应急提醒您: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掌握安全技能,加强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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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成都公安、昆明警方发布、封面新闻、极目新闻、浙江公安、中国应急管理、人民日报、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编辑: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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