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七旬老人温泉池溺亡追踪:亲属获赔偿,老人遗体火化

南方都市报 2025-06-25 15:43

南都讯  温泉养生是现代人比较喜欢的一种养生方式,但泡温泉有讲究,方式不当可能会引发生命危险。

逸林温泉

今年3月14日,由南方都市报马上办栏目报道的《惠州一七旬老人温泉池溺亡,镇政府建议走司法途径!》(https://m.mp.oeeee.com/a/BAAFRD0000202503101058253.html?layer=2&share=chat&isndappinstalled=0),涉事双方经反复协商,终于有了结果。家属在获得涉事温泉经营者及保险公司赔偿后,日前,已将老人遗体火化。

老人泡温泉溺亡,数月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该事件发生于今年2月上旬,家住惠州的曾先生带着妻子、年逾七旬的老母亲和侄子前往惠东县白盆珠镇逸林温泉休闲度假。2月9日晚,曾先生的老母亲于木屋露天温泉池泡温泉时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露天温泉池

曾先生说, 他是逸林温泉的老顾客,2023年还曾带母亲到该酒店泡温泉。他认为,老人泡温泉溺亡,其本人和酒店双方均有责任。他没有做好老人的陪护,让两个孩子与老人一同居住,存在疏忽。而酒店方面同样存在明显责任,在其家人办理入住时,酒店工作人员未对老人做任何安全提醒,前台也没有张贴泡温泉的安全告知。虽然温泉池旁边有安全告知,但其中缺乏针对老年人泡温泉的安全提醒内容。此外,酒店为木屋配备的温泉池旁,既未安装求助按钮和求救电话,也未配备防滑垫,在管理上存在漏洞。

发生如此事件,该如何赔付?双方经过几个月的商谈,才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最后,由温泉经营方和保险公司联合做出赔偿,该纠纷才得以和解。日前,老人的遗体已经火化。

安全提醒缺乏统一规范,类似事件偶有发生

温泉资源在惠州分布较广,尤其是龙门、惠东和惠城。南都记者在采访中从多渠道获悉,由泡温泉引发的溺亡事件偶有发生,多数温泉经营者都购买有保险,最终经协商赔付和解。

安全提醒,缺乏统一规范

生命诚可贵,无论溺亡者是谁,都会对其亲友带来无限的悲痛,赔付只是一种经济补偿或精神安慰。就该事件而言,曾先生表示,虽然其母亲已入土为安,但他仍无法走出心中的阴影和愧疚,每念及此事心中就感到悲痛。

白盆珠镇正在打造温泉小镇,该镇大大小小的温泉经营主体就有六七家。南都记者逐家走访发现,各家的泡温泉安全提示形式和内容都不尽相同,缺乏统一规范。个别经营者至今仍缺乏对老年客户的特别提醒,倘若主管部门能够制定一个覆盖内容全面,安全提醒周全的规范模板,或许就会减少类似事件发生,即使仍有相关纠纷发生,经营者也会减少未尽到提醒的责任。

采写/摄影 南都记者 郭秋成 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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