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我镇适龄儿童入学权益,根据化州市教育局(化教字〔2025〕15号)关于印发《化州市202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方案》通知和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安排对象
(一)户籍生
具有新安镇户籍且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入户的适龄儿童。
(二)统筹生
1、新安镇范围内具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已提交相关资料办理不动产权证凭证(以新安镇属建设规划部门核定为准)的权属人的子女或孙子女;持有商品房购买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商品房购房发票的权属人的子女或孙子女。
2、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条件和规定的适龄儿童。
(三)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与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
二、学位安排情况
新安镇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安排表
三、学校招生范围
(一)中心小学
第一批:户籍生:新安社区、红光村委会、丫角山村、破石村、棋仔岗村、上塘村、青塘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新安圩镇范围内具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已提交相关资料办理不动产权证凭证(以新安镇属建设规划部门核定为准)的权属人的子女或孙子女;持有商品房购买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商品房购房发票的权属人的子女或孙子女。
第三批:符合条件的合法稳定职业人员子女及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条件和规定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二)龙潭秀英小学
1、户籍生:龙潭村委会和钱石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统筹生:
(1)钱石社区范围内房产(自建房或具有房产证的商品房)合法持有人的子女或孙子女。
(2)符合条件的合法稳定职业人员子女及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条件和规定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三)其他面上小学
1、所属自然村户口适龄儿童。
2、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条件和规定的适龄儿童。
四、入学安排次序及办法
(一)中心小学
1、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6 月12日至 6 月19 日。
2、以下证件图片资料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图片要确保清晰并且完整,否则该图片无效。
第一批: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入学对象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还需拍照上传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入学对象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二批: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已提交相关资料办理不动产权证凭证(以新安镇属建设规划部门核定为准);商品房购买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商品房购房发票。
第三批:①符合条件的合法稳定职业人员子女入读的除上传第一批要求的资料外,同时拍照上传机关单位证明和近半年的工资流水、社保证明(粤省事下载)等相关证明材料。②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条件和规定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上传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新安镇中心小学服务区域内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房产管理局认可的租赁证,连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最近6个月的有效社保为准)。
3、报名流程:
具体流程可联系新安镇中心学校。
(二)面上小学
1、填写完整的《2025年新安镇xx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
2、户籍资料:户籍资料要将户主页及入学对象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入学对象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必须带户口簿原件来核查)。
3、各面上小学自主确定招生日期,但必须于8月30日前完成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成立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人选陈培正任组长,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黄强华任副组长,中心学校成员和各小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黄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中心学校,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各小学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新生入学安排的具体实施办法,6月9日前报中心学校备案。
(三)规范管理。各小学要严格按化州市教育局出台的义务教育招生文件对招生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化州市新安镇中心学校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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