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二十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融入为人民司法全过程,持续推动司法力量下沉乡村一线。420个人民法庭和789个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扎根南粤大地,近三年审结涉农纠纷2.7万余件。在此背景下,梅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为引领,瞄定农业强省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
其中,金柚产业的发展壮大便是司法护航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生动缩影。
作为梅州农业特色产业的代表之一,金柚素有“柚中之王”的美誉。依托独特的自然禀赋,梅州已将小柚子发展成为年产量超百万吨的大产业:2006年,梅州金柚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品牌价值超200亿元,成为名副其实的“致富果”“黄金果”……从连绵柚林到百亿品牌,再到为新业态普法,梅州法院将司法服务精准嵌入产业链各环节,成为护航产业稳健前行的“法治引擎”。
前置司法服务
实现纠纷前端化解
仓库里,最新采摘下来的柚子一座座堆成了小山,空气中弥漫着清甜柚香,交织着丰收的喜悦。
“今年收成不错,答应还的第一笔有机肥款,月底前一定能还上!”近日,记者跟随梅县区人民法院松口法庭庭长张锦辉对一起调解案回访,在仓库里分拣、装车的柚农丘某自信地向张锦辉说。
原来就在几周前,丘某因19205元的有机肥欠款被梅州市某有机肥分销公司告到松口法庭。
产业发展,根基在农户。金柚种植周期长,买肥、用药、请工,样样需要先期投入,资金周转是许多像丘某这样的小农户面临的现实难题。赊购农资,成了不少柚农维系生产的方式。
某有机肥分销公司松口门店曾店长告诉记者:“我们店20%的客户是赊账的。尽管前期有信用评估,但农户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还款困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丘某就是赊账中的一个,他去年先后6次赊购有机肥,款项没有结清。后曾店长多次催促,丘某都表示收成不好真拿不出钱,最后直接不接电话。公司无奈将丘某告到法院。
“一纸判决容易,但可能让柚农一时陷入绝境,也会让柚农今后更不敢赊销,最终伤了产业的元气。”张锦辉没有简单下判。
他了解了丘某激进经营、遭遇天灾等实际困难后,又找到曾店长沟通:“公司催收账款天经地义。但眼下能否‘放水养鱼’?约定分期,让他用今年的收成慢慢还,生计保住了,债也有着落。”
经过“背对背”调解,双方终于坐在一起,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曾店长坦言:“法官说得在理,我们和农户是共生关系。这次调解给了缓冲期,也保住了多年的客户关系。”
最终,丘某和该公司签下了一份分期付款协议,结束了2年多的赊购纠纷。
这是梅州法院将司法服务前置到生产端的缩影。针对柚农在种植环节普遍面临的资金周转、农资购销、果园租赁等纠纷,梅州两级法院在国家现代农业(金柚)产业园等地设立特色产业法官服务点,法官定期驻点,把巡回审判庭开到村头,与乡镇调解组织无缝对接。
同时,梅县区法院推动金柚协会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司法之力,正从解决单个纠纷,转向为整个产业全链条锻造严密的“法治盾牌”。
近三年来,梅州法院成功在前端化解各类涉柚纠纷131件,挽回经济损失近三百万元,涉柚案件成讼率连年下降,稳稳托住了产业发展的“基本盘”。
强化协同联动
构建品牌保护网
产业壮大,品牌是命脉。当“梅州金柚”声名远播,无形的品牌价值也成为了一些人觊觎的对象,新的维权挑战接踵而至。
“李会长,您快帮我看看!这封信说我侵权,要我每年交一万块,不然就法院见!”在梅州柚产业协会会长李永生办公室,梅县桃尧镇某农场张老板拿着一封《商洽函》,急得满头大汗。原来,一家外地公司声称张老板柚子包装上“梅州金柚”四个字使用的字体,侵犯了其美术作品著作权。
由于包装是外包给广告公司做的,印制的图案和字体张老板均没有过问,也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了解。这突如其来的法律风险,让他慌了神。
往年柚企柚农遇到的多为买卖、承包、租赁等传统纠纷,涉知识产权的十分少见,李永生迅速启动“法院+协会”联动解纷机制,第一时间联系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法院委派负责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畲江法庭负责人叶欢来协调处理。
在叶欢看来,判断是否侵权的关键在于,字库字体是否构成美术作品。
经过详细调查后,叶欢认为,“梅州金柚”四个字虽然使用了字库中的字形,但从整体上并未形成独特鲜明风格,故该字体因缺乏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保护。
法院的释法,让张老板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风波虽平,警钟已响。“这绝不是个案,”梅县区法院在向梅州柚产业协会通报情况时分析道,“随着品牌价值提升,各类‘碰瓷’、仿冒、不正当竞争的风险会不断增加,我们必须从行业层面构建保护网。”
梅县法院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了梅州中院,梅州中院经过调研之后发现金柚产业在发展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和法律风险。
很快,一份由梅州中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送到了协会,围绕规范地理标志使用、强化全链条品控、构建协同保护机制等提出具体措施。
“法院的司法建议非常及时,切中了当前金柚产业做大做强过程中的关键堵点和风险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李永生表示,协会将认真组织会员单位查缺补漏,把建议转化为行业自律的具体规范和行动,持续擦亮“梅州金柚”这块金字招牌。
与时代同频共振
赋能产业提质升级
“定金和订金有区别吗?”“微信上谈好的价,对方不认账怎么办?”“在抖音上可以使用别人的金柚素材吗?”……在南福村金柚种植基地的观景平台上,一场“‘柚’见法官面对面”柚林法律讲座吸引了周边20多位柚农、合作社负责人和电商主播,大家争相咨询困扰已久的难题。
梅县区法院丙村法庭负责人陈志雄用“乡言乡语”为旁听讲座的乡亲们耐心阐释道:“在咱们客家话里定金和订金发音不同……”
南福金柚种植基地位于雁洋镇南福村,是集生产示范、生态旅游于一体的广东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基地。
这次涉柚专题讲座由梅县法院精心组织,围绕柚子买卖、柚园承包、劳务用工等传统纠纷类型和涉知识产权新型纠纷为从业人员“定制”了课程,从针对性的合同指引,到电商合规的提醒,再到知识产权布局的建议……对每一个关键环节进行具体讲解与释法。
黄裕亮是一名“新农人”,通过电商直播成为网络上小有名气的网红柚农“月亮叔叔”,如今他正为如何注册商标而困扰。为此,法官现场为黄裕亮答疑解惑,从商标查询、设计申请再到后续维护,理清商标注册全流程及注意事项。
“以前觉得商标注册麻烦,无从下手。现在总算理清了,‘月亮叔叔’要从网红变品牌了!”黄裕亮高兴地说。
产业的未来,系于持续的创新与升级。梅州法院主动将服务延伸至产业链的每一个角落,助力电商直播、乡村旅游、精深加工等新业态融入千年柚乡。
“柚子是梅州人共同的味觉记忆,柚子产业是梅州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载体。”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教师丘姗姗表示,梅州法院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纠纷,为金柚全链条产业保驾护航,为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司法贡献。
梅州法院的探索实践,正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部署的基层司法应答,亦是广东法院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缩影:通过前端联动,大量纠纷化解于萌芽;法治课堂直通田间地头,司法建议靶向施策,为乡村特色产业强化了法治支撑,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了坚实而温暖的司法力量……
当司法的根系深扎乡土,与产业的脉搏同频共振,一条从“化解纠纷”到“守护品牌”再到“赋能创新”的守护链,便清晰浮现。这不仅是职能的延伸,更是法治生态与特色农业的深度融合。
【供稿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频道编辑】陈地杰 李育蒙
【文字校对】华成民
【值班主编】影子 刘树强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党建频道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