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计算机技术“捞偏门”丨这能刑吗

南方法治 2024-12-21 20:32
02:24

利用计算机技术“捞偏门”丨这能刑吗

【省流版】

1.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非法入侵、控制计算机系统,获取数据,容易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2.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要给予严厉惩处,维护好信息安全,给大众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

【完整版】

成绩优异,曾在专业专项比赛中多次获奖,却“耍小聪明”,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薅羊毛”“捞偏门”。前段时间,“00后”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张某利用网站后台的安全漏洞,在未经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免费兑换各大视频网站、音乐APP、外卖平台的会员兑换码放到网上低价出售,共获利6万余元。

这能刑吗?

这很刑!

根据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最新消息,被告人张某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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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的案件并不是个例,2023年6月,熊某利用电商平台新用户补贴的方法,和两名同伙利用远程控制软件非法侵入电商平台内部系统,获验证码数据,批量注册虚假新用户套取优惠补贴,获利3000元。最终熊某因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无疑极大地便利了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但同时也为计算机技术犯罪提供了温床。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非法入侵、控制计算机系统,获取数据,容易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4名人员利用爬虫软件在抖音直播间(包括私密直播间)批量获取抖音用户的抖音号、手机号等账号个人信息从而牟利,最终4人均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受到相应处罚;而在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当中,张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公司计算机系统中以太坊信息,交易虚拟货币牟利,同样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也破坏了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对个人隐私、商业财产乃至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要给予严厉的惩处,从而维护好信息安全,给大众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

统筹:祁雷 张梓望 杜玮淦

文案:南方+见习记者 李乾

出镜:南方+见习记者 李乾

摄影:南方+记者 梁钜聪

剪辑:南方+记者 金镝

海报设计:吴颖岚 谭唯

编辑 张鹏
校对 牟元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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