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东莞中院为东莞仲裁委发出涉台商事仲裁案件调查令

作者 何建文 2025-07-04 21:08

7月3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中院”)依法为东莞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调查令。该份调查令是6月19日广东高院印发《关于开具调查令协助商事仲裁机构调查取证的办法(试行)》后,广东法院发出的全省首份涉台商事仲裁案件调查令。

今年6月,东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东莞某企业与台湾地区居民谢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高效公正推进仲裁案件审理,东莞仲裁委员会需调取谢某的身份信息以查明仲裁案件事实,故向东莞中院提交了开具调查令申请。

东莞中院经审查认为,仲裁机构申请调取相关身份信息确有必要,并于立案当日开具调查令。

此次东莞中院与东莞仲裁委员会高效协同整合法治资源,有力破解了仲裁机构调查取证难的难题,有效提升了涉外商事纠纷解决的效率与公正性,切实增强了中外企业的信心,有利于推动东莞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未来,东莞法院将继续落实广东高院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仲裁与诉讼的对接机制,助力东莞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东莞仲裁委员会是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近年来,东莞仲裁委员会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积极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关工作,多措并举,包括按照《国务院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和东莞市统一部署,通过相关商协会了解涉台商事主体争议解决的需求;增聘了多位来自中国台湾地区熟悉台胞台企情况和需求的仲裁员。

东莞仲裁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委员会通过分析已办涉台案件情况,进行典型案例整理汇总,了解涉台商事纠纷解决方面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借助东莞仲裁委员会“莞香花”调解室平台和“莞香花”仲裁调解和谐心法,创造性在仲裁各阶段运用调解方式解决涉台商事争议,包括协助涉台当事人解决好涉案款项转账、财产保全以及案件后续执行等事项,努力创新工作举措,服务涉台商事纠纷解决需求。

东莞仲裁委员会还专门设立了“台港澳和外国仲裁案件立案专窗和服务专区”,实现涉外仲裁案件快速受理、快速分流,提供立案、咨询、材料提交一站式便利快捷的涉外仲裁服务,缩短案件受理时间,建立重点涉外仲裁案件跟踪服务制度,提升涉外仲裁服务质效。

南方+记者 何建文

受访单位供图

编辑 黄新花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手机扫码打开本网页
扫码下载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