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国务院授予的国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最高荣誉之一。深圳是否具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条件?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孙永生认为,深圳的改革开放遗产具有独特价值。
近日,孙永生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邀请作专题宣讲。他详细介绍了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流程与认定标准,重点阐释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名城保护规划体系的传导与衔接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深圳特色,孙永生特别强调改革开放遗产的独特价值,并对深圳申报改革开放类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路径、突出特色以及相关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专业建议。
南方+关注到,今年3月颁布的《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孙永生是该条例的主要起草人。《条例》明确要求,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潜力,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动态平衡,将文化遗产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资源“引擎”。
近年来,深圳正加速梳理与守护自身的历史脉络。如,2018年,深圳市政府公布首批深圳市历史建筑名录;2020年,首批“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名单出炉;2021年初,首批“特色文化街区”正式授牌等。
首批深圳市历史建筑名录解读中就明确指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重要起源地的深圳,其发展史是中国改革开放辉煌成就的缩影。在已公布的深圳市历史建筑中,国贸大厦、地王大厦、上海宾馆、罗湖口岸联检大楼等伴随改革开放进程而诞生的建筑名列其中。
根据现行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申报的条件包括:“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发展历程。突出反映社会制度建立与发展、工业体系建立、科技进步、城市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见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突出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经济特区建设发展、沿海开放城市发展、科技创新和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
今年3月,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研团队曾赴赣州调研学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等工作。
撰文:唐孜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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