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阻断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近日,开平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对全市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疫情防控措施进行高频检查,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的商户依法实施处罚,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商户立即整改占道杂物,确保市场环境整洁有序。
本次台风“桦加沙”过后,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45个市场进行全面督导。

执法人员正在耐心向商户讲解虫媒防控的重要性。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南岛市场2家商户、隆兴市场2家商户,共计4家商户存在“未保持档口销售场所环境整洁”的违法行为。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现场责令涉事商户立即改正,并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现场向商户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送达的行政处罚文书,其中明确列明了商户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条款,以及最终的警告处罚决定。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农贸市场的巡查力度,推动病媒防控工作稳步推进。请广大商户与市民积极参与防疫行动,及时清理积水、规范堆放物品,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环境与安全。
【知多D】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以下防治工作: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
违反上述规定,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开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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