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舌尖安全!惠州发布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

惠州发布 2025-07-30 10:40

近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惠州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禁止目录》),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禁止目录》依据“许可先行、安全可控、产业政策、继承成果、传统特色、实事求是”的遴选原则,明确禁止小作坊加工乳制品、饮料等21类对生产条件要求较高的高风险食品品类,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防控。

强化食品安全源头防控乳制品、饮料等21类食品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因生产条件限制,容易产生食品安全隐患。为加强食品小作坊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及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重新制定了《禁止目录》。

《禁止目录》以表格形式,明确了我市食品小作坊禁止加工的食品品种(类别),科学划定允许加工的食品范围,在保障我市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促进传统特色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表格的主要项目为:食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国家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品种明细、惠州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类别)、惠州市食品小作坊可申请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类别)。

记者梳理发现,《禁止目录》明确禁止小作坊加工乳制品、饮料等21类对生产条件要求较高的高风险食品品类,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防控。其中,小麦粉、大米等粮食加工类,酱油、食醋等调味品也在禁止之列。

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小作坊加工部分风险较低的11大类共22种食品,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酱卤肉制品、腊肉制品、豆腐等,助力传统特色食品发展、丰富市场供给并促进民生就业。

保护惠州饮食文化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本地传统特色食品

《禁止目录》明确保护和弘扬本地传统特色食品。《惠州年鉴》之《资源物产》篇列举的惠州特产食品包括:惠州梅菜、东江糯米酒、酥糖、酥醪菜、惠东仙人菜、高潭明姜等,此外还有广受市民认可的龙门米饼、油角、蛋散、糖环等节令食品。鉴于继承和发扬传统特色食品是保护惠州饮食文化的重要内容,上述食品均允许小作坊生产加工;反之,不属于“传统、特色”范畴的食品,原则上均纳入禁止目录管理。

同时,将部分风险较高且非我市传统特色的品种列为禁止小作坊生产品种。例如油炸肉制品仅保留具有传统特色的油炸肉丸(如黄金酥丸、炸猪皮等),禁止加工炸肉串、锅包肉等产品;将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发布的《惠州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中的“白酒(原酒)”修正为“白酒(仅限于固态发酵白酒)”,禁止生产白酒半成品;将2016年版《禁止目录》中的“黄酒(原酒)”修正为“黄酒:原酒(仅限以糯米为原料固态发酵,具有广东特色的发酵酒)”,禁止加工黄酒半成品。

此外,《禁止目录》将部分可作为食用农产品的品种列为禁止小作坊生产品种。例如,2016年版《禁止目录》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水果干制品,因该类食品可作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客观上不存在小作坊产品需求,已无保留必要,因此经征求意见后将其列入《禁止目录》。(文字:香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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