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报考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4.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5.港口镇户籍居民优先。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3日—19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5办公室。
咨询方式:苏小姐,0760—86102975。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以下流程办理报名:
1.文末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应聘岗位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报名。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资格初审。
4.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至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现场受理委托报名,委托报名者须携带委托书,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实操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面试成绩占50%、实操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面试、实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实操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统一划定。
(四)体检和考核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到招聘单位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如拟录用人员出现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形,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实际工作以聘用单位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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