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含市直)公办初中报名启动,五中、七中、八中学区有调整

作者 于蕾;卢慧 2025-05-31 08:04

5月30日晚,惠州市、区联合招生工作小组发布《惠城区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市直)七年年级户籍生招生公告》。根据公告,网上报名从6月6日9时启动,截至6月12日18时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惠州市第一中学南湖校区、惠州市第八中学、惠州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惠州学院附属学校等4所市直学校试点网上证照授权。申请上述学校的家长,需在5月31日9时至6月11日18时,通过“粤省事”个人数字空间授权提交相关证件的信息,并获取授权码。申请上述4所学校以外区直学校的,可不用授权。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是,今年,惠州市第八中学、惠州市第五中学初中部(麦地校区)、惠州市第五中学初中部(金峰校区)及惠州市第七中学等学校学区有所调整。在调整的区域内分别设置了“第八中学/第五中学初中部麦地校区”“第八中学/第七中学”及“第五中学初中部麦地校区/第五中学初中部金峰校区”等三个过渡区。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新学区或老学区其中一所学校报名。

通告原文如下:

惠城区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含市直)七年级户籍生招生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市直)七年级户籍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惠城区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以学籍为准)。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为降低家长提交佐证材料的难度,加快审核速度,按国家和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要求,今年4所市直学校(市第一中学南湖校区、市第八中学、惠州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惠州学院附属学校)试点网上证照授权,申请上述4所学校以外的区直学校可不用授权。

1.授权时间:5月31日9时至6月11日18时

家长可通过“粤省事”个人数字空间授权提交相关证件的信息,并获取授权码(具体操作见附件3)。

2.网上报名:6月6日9时至6月12日18时

家长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惠上学户籍生预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网上申报未成功的家长,可于6月8日和9日期间(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带上相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属学校现场报名。申请4所市直学校学位的,请电话联系学校咨询。(备注:网上预报名时,请严格按户籍地址选择所属学区学校,以免初审后被退回)

具有惠阳高级中学学区内户籍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产的适龄少年申请入读惠阳高级中学的,请前往惠阳高级中学登记(惠城区惠新中街1号),具体登记时间及登记所需资料请咨询学校,联系电话:2352360。最终审核结果由惠阳区教育局向申请人反馈。

(二)网上初审及结果公布

网上初审期:6月13日至7月10日。

学校根据职能部门反馈的数据对家长预报名的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家长可于7月11日登录“惠上学户籍生预报名系统”查询初审派位结果及到校现场受理时间。家长按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到学校现场报名。

如家长对第一中学南湖校区、第八中学等2所学校的初步派位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电话或到现场咨询。现场咨询采用网上预约取号方式进行,请家长先在网上预约取号,并在预约时间内携带初步派位审核结果截图、家长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件,前往市教育局设置的统一咨询点进行咨询。具体预约方法及咨询地点,市教育局将于7月11日通过“惠州教育”“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现场报名

1.时间:7月13日至7月14日(第一中学南湖校区、第八中学的现场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公众号信息发布)。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1)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件证明材料;

(3)学籍基本信息表(由毕业学校打印盖章)。

(4)学校区内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

①凡申请第一中学南湖校区、第八中学、惠州学院附属学校、惠州实验中学附属学校、第五中学初中部麦地校区等5所学校学位的,需出示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

②凡申请第一中学下埔校区、第五中学初中部金峰校区、德威学校、东升学校、惠南学校、合生实验学校、东坡学校、翠竹学校、金石学校、惠州中学实验学校、惠台学校、第一中学附属金山湖学校、鹿鸣学校等13所学校学位的,需出示学生父母或直系亲属或均为直系亲属共有的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

(备注:房屋用途为非住宅性质的,或房产被查封的,或学位被锁定的,或租住房屋的,房产有以上情况的不予认定)

三、学区范围及说明

公办初中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市区中心区(指江南、江北、桥东、桥西、河南岸、龙丰共6个街道)公办学校(含中心区外区直属的大湖学校、合生实验学校、惠泽学校、铁路学校、金石学校、惠博学校、第五中学附属学校、翠竹学校、新安学校、惠州中学实验学校、惠州市实验中学白鹭湖学校、鹿鸣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招生区域。市区中心区初中学区范围详见《2025年惠城区市区中心区中学学区示意图》。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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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过渡区

今年第八中学、第五中学初中部(麦地校区)、第五中学初中部(金峰校区)及第七中学等学校学区有调整,在调整的区域内分别设置了 “第八中学/第五中学初中部麦地校区”“第八中学/第七中学”及“第五中学初中部麦地校区/第五中学初中部金峰校区等三个过渡区,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家生可选择在新学区或老学区其中一所学校报名。

(二)市直公办学校

凡申请4所市直公办学校(市第一中学南湖校区、第八中学、惠州实验中学附属学校和惠州学院附属学校)的,报名条件为户主和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产权房地址一致。

凡户籍地址在市直公办学校学区内,但户口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或户口簿户主、房产证权属人不是学生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的,或房屋用途为非住宅性质的,或房产被查封的,或学位被锁定的,或租住房屋的,按以下规则调拨:

1.第一中学南湖校区调拨到第七中学;

2.第八中学(含过渡区申请八中但不符合条件的)调拨到第四中学;

3.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调拨到铁路学校;

4.惠州学院附属学校调拨到第一中学惠港校区;

(三)部分学校改派规则

1.第一中学下埔校区调拨到第二中学或第一中学惠港校区;

2.第五中学初中部麦地校区(含过渡区申请五中但不合条件的)调拨到第一中学惠港校区;

3.惠南学校调拨到第一中学惠港校区;

4.德威学校调拨到新安学校;

5.东升学校调拨到新安学校;

6.东坡学校调拨到华侨中学;

7.翠竹学校调拨到中建麦绍棠学校;

8.合生实验学校调拨到惠泽学校;

9.金石学校调拨到铁路学校;

10.惠台学校调拨到第一中学田家炳中学;

11.惠州中学实验学校调拨到新安学校;

12.第一中学附属金山湖学校调拨到中建麦绍棠学校;

13.鹿鸣学校调拨到新安学校;

14.第五中学金峰校区调拨到第一中学惠港校区。

(四)惠州学院附属学校周边学区入学申请

2025年秋季学期,惠州学院附属学校将提供40个学位供周边惠南学校及第一中学惠港校区等2所学校学区的户籍生申请入读。家长需于7月13日至7月14日先在户籍所属学区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于7月19日至7月20日期间(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带上相关证件材料到惠州学院附属学校报名点登记,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如申请人数超过提供的学位数,将采取摇号的方式录取,如被录取的则取消户籍所属学校学位,未被录取的回户籍所属学校就读。

(五)为缓解水口中学学位紧张的情况,户籍地址在:自中信大桥东起,沿三环东路至龙湖大道交汇处,沿龙湖大道至惠州市1号公路(惠霞高速)交汇处,沿惠州市1号公路(惠霞高速)至惠泽大道交汇处,沿惠泽大道至三环东路交汇处,沿三环东路至惠州大道交汇处,沿惠州大道至江东大道交汇处,沿江东大道至隆生大桥东交汇处止,以上路段包围区域(不含大湖学校学区)的学生调拨到惠泽学校。

(六)惠城区集体户调拨安排

惠城区集体户籍按所属派出所集体户口地址统筹安排学校,具体安排如下:

四、其他说明

(一)第一中学南湖校区、第八中学继续实施住房学位锁定,今年新增第五中学初中部麦地校区试行住房学位锁定政策。以上三所学校所在的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供一户家庭(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初中学位,如果孩子入学申请通过,将对该住房的学位进行锁定,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产权人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锁定周期为3个学年,具体锁定期间为起始年级入学报名审核确认当月至第三学年当年的3月1日。例如:学生在2025年7月通过了五中初中部(麦地校区)入学报名审核确认,其用于申请入学的房产的学位将被锁定,直到其第三学年当年的3月1日(即2028年3月1日以后),才能解除学位锁定。如该房产在锁定期内进行了交易,那么该房产新的产权人,在2025年7月到2028年3月1日期间,无法再次申请五中初中部(麦地校区)的学位。

(二)网上初审结果不是最终的录取结果,最终的录取结果以现场报名审核结果为准。

(三)报名结束后,新迁入惠城区内户籍六年级学生的家长可于8月4日至8月5日工作时间内,带上报名所需的材料到户籍所属学区学校登记,如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四)已在网上初审通过,但未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所属学校报名的,可于8月4日至8月5日到所属学区的学校申请学位,如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五)未在网上预报名或其他原因导致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户籍信息,但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所属学校报名的,由学校先受理审核,待相关职能部门核验通过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直接录取。

(六)持有优粤惠才卡的人士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需于7月15日前登录“惠州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登记入学需求。派位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电话通知申请人。

(七)在惠城区工作、投资及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人士和国际人士申请随迁子女(港澳台籍或外籍)入读公办学校,可于6月10日至6月12日到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惠城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公办学校。

(八)未能将户籍从市中心区迁入非中心区居住地的学生,可向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申请(不含区直学校),学校视学位情况给予安排,如所申请学校学位已满,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九)本文中的“直系亲属”原则上指三代直系亲属,即学生的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十)因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一)凡对学位有争议的可向招生工作仲裁小组申请裁定(申请市直学校的,请咨询市教育局)。

(十二)招生咨询电话(申请市直学校的,请咨询市教育局)。各公办学校招生电话详见附件1。

(十三)惠城区残疾儿童少年申请入读特殊教育学校的,请家长关注惠州市特殊学校、惠城特校微信公众号。

(十四)本公告解释权归惠州市、区联合招生工作小组。

南方+记者 于蕾 卢慧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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