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二次调整!东莞最新普通住宅价格标准公布

作者 谢麦诗 2025-08-29 18:19

8月2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通知》,2025年9月1日起执行。普通住宅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宅及其他类型房地产(含非普通住宅)征收的土地增值税。

调整后标准如下:

一类标准:松山湖、滨海湾新区、东城、南城、长安、万江,价格标准为低于38482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类标准:虎门、凤岗、厚街、塘厦,价格标准为低于31005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大岭山、寮步、茶山、清溪、高埗、东坑、横沥、大朗、黄江,价格标准为低于24401元/平方米(含本数);

四类标准:石碣、沙田、石龙、樟木头、莞城、常平、道滘、中堂、企石、桥头、石排、洪梅、谢岗、麻涌、望牛墩,价格标准为低于18849元/平方米(含本数)。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今年第二次对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进行调整,第一次调整发生在4月22日,当年3月1日起执行。

与今年4月首次价格调整相比,今日公布的最新普通住宅价格标准呈现“高端微降、中低端补涨”的新走向,反映出市场分化。

其中,一类区(松山湖、东城等六镇街)上限从38996元/㎡下调至38482元/㎡;二类区剔除莞城、寮步后,上限由31900元/㎡降至31005元/㎡;相反,三、四类区价格上调:三类区因莞城、寮步等镇街移入,上限升至24401元/㎡;四类区一口气扩容莞城、石碣等六镇街,上限抬至18849元/㎡。

南方+记者 谢麦诗

编辑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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