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博眼球 “按键伤企” | 这能刑吗?
近期,网红“柴怼怼”与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隔空互怼”引发网友关注。“柴怼怼”发布多条短视频称胖东来以低成本从玉石谋取暴利,“几百块的东西卖几千几万”,并质疑胖东来组织水军自吹自捧,甚至质疑胖东来偷税漏税。
来源:大象新闻
来源:大象新闻
据报道,许昌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对胖东来玉石开展日常检查发现,2025年1月至4月胖东来销售的和田玉商品平均毛利率不超过20%,均明码标价,被随机抽查的和田玉商品鉴定机构具有合法资质,鉴定证书有效。
仅仅是为博人眼球赚取流量,随意造谣诋毁、侵犯企业名誉,这能刑吗?
【省流版】
1.“柴怼怼”的不实指控严重损害了胖东来的企业名誉,可能侵犯名誉权。目前,胖东来已以“名誉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索赔不低于500万元。
2.“柴怼怼”进一步质疑胖东来“偷税漏税”,并煽动“请巡视组调查”,若其无法提供证据,可能触犯“损害商业信誉罪”,最高可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判头”不小。
3.今年5月20日即将生效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赋予企业“人格权保护”,明确禁止利用互联网侮辱、诽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
【完整版】
这挺刑的!
此前,胖东来对此回应称已起诉“柴怼怼”,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已立案。如果“柴怼怼”经查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他可能触犯哪些法律?
首先是侵犯名誉权。“柴怼怼”的不实指控严重损害了胖东来的企业名誉。根据民法典,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目前,胖东来已以“名誉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索赔不低于500万元。
“柴怼怼”进一步质疑胖东来“偷税漏税”,并煽动“请巡视组调查”,若其无法提供证据,可能触犯“损害商业信誉罪”,最高可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判头”不小。
此前已有类似的案件宣判。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当中,李某组织王某、胡某编造多篇某家电企业产品质量问题的文章,累计阅读量高达百万次,导致被诬陷企业总损失近2000万元。最终主犯李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面对这些为博流量故意抹黑企业的“造谣者”,国家也在重拳打击。今年5月20日即将生效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赋予企业“人格权保护”,明确禁止利用互联网侮辱、诽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针对不实言论,企业可要求网络平台建立投诉机制并删除违法信息。
目前,抖音已下架“柴怼怼”29条涉嫌侵权视频,限制其账号投稿一个月,并将根据法院裁决作进一步处理。
打击造谣企业需多方合力。司法机关要准确识别并依法严惩“按键伤企”行为;平台要以技术手段阻断谣言传播链条,营造“流量向善”的积极氛围;公众要提升媒介素养,对“震惊体”信息多问一句“真的吗”,拒绝成为谣言扩散的帮凶。
统筹:祁雷 张梓望 杜玮淦
文字/出镜/摄像/剪辑:南方+记者 李乾
海报:吴颖岚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