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丁建庭
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
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也是一部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法律,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部法律有哪些关注点?为什么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
(一)
中国民营经济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统计,1978年,全国个体工商户仅有14万户,1989年私营企业的登记总数也仅有9.05万户。到了2024年年底,民营企业数量已突破5500万户,它们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
在我国经济的广袤天地里,民营企业宛如繁星闪耀,它们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细胞,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是创新浪潮中的先锋勇士,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就业的坚实后盾,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两次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党中央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制定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十分必要。
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其标志性意义在于——
中国从法治层面向全社会宣示: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
(二)
法者,治之端也。
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很多个“第一次”,称得上是这部法律的最大关注点。
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
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的法律地位;
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旗帜鲜明的表述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有助于进一步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使民营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民营经济促进法还与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贯通起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
(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加严峻复杂,内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民营经济发展在面临新的机遇的同时,也遇到许多困难与挑战。
特别是受外部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内外多重因素的交织影响,民营经济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获取投融资支持和服务保障以及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阻碍,同时民营企业自身创新发展能力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民营经济促进法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作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确保公平竞争,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明确规定“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和创业”;
发挥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规定“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规范异地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
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相关制度,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破壁垒、解难题、疏堵点,有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更大激发其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今天,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做好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协调推动各项支持保障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才能最大程度保证法律实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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