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作为市民日常出行工具
确实很便捷
但与此同时
也会存在不少的安全隐患
为规范行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17761—2024》
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改装加装、销售不合格车辆等行为
将面临严厉查处
市民选购和使用电动车时
需特别注意这些新变化
部门联合执法
严打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为打击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7月3日,清溪市场监管分局联合清溪交警大队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当天下午,检查组深入三中村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维修点,重点检查鞍座长度、电动机额定功率、电池参数(包括品牌、规格型号、电压等)、电池安装位置及接口类型、空气开关参数等项目。
行动中,检查组依法立案查处3家售卖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商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商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及非法改装车辆,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清溪市场监管分局、清溪交警提醒,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不仅危害大,还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珍爱生命,拒绝购买和使用非法改装、拼装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接下来,清溪镇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改装电动自行车销售、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全力维护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那么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17761—2024》
主要从哪些方面进行了修改呢?
一起来看看——
1、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
2、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3、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
4、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6类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
5、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减小了车辆最大制动距离。
6、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7、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了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8、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其中对于除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之外的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
9、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
10、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11、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来源:最美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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