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沛生等同志辞去
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13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沛生、李声权二位同志辞去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沛生的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原创文章,版权归潮安发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潮安发布”编辑部
编审:刘俊雄
责编:王晓丹
编辑:郑荣
来源: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