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对象
(一)选调职位:具体岗位详见《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市直党政机关、参公单位(不含中央和省驻茂单位、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派出机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的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组织纪律性强,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详见附件1。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能适应外勤、出差、24小时在岗值班及到现场参与处置事件的工作要求,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承受较高强度工作压力。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本人及配偶、直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我单位领导成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转任到新单位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
1.报名地址:茂名市油城五路28号大院市委7号办公楼三楼308室市委政法委干部科,联系电话:0668-2910131。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①《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个人简介材料(500字左右)。
④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⑤《近亲属任职情况申报表》(附件3),本人亲笔签名。
⑥本人近期蓝底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KB以下)。
以上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请发至电子邮箱mmswzfw2910131@maoming.gov.cn。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公务员+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手机号码”。报名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
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结合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文字材料、奖惩等综合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原则上按照选调人数与考试人数1:10的比例(不足1:10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名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名者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不参与体检的,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六)考察
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成立考察组,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存疑的,自考察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解决存疑问题的,不列为拟选调对象。
考察对象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注“与原件相符”)。
(七)确定选调对象及公示
综合各方面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在“好心平安茂名”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且愿意接受工作安排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递补
因各种原因造成选调职位空缺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以上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如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须同意以职位要求的职级转任。
(二)本次选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各环节入围对象。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四)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本公告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公告由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近亲属任职情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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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好心平安茂名编辑部
编辑:陈天豪
初审:吴童
复审:朱耀辉
终审:陈瑞振
来源:茂名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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