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生活中,朋友聚会饮酒本是增进情谊的乐事,然而,一场欢聚却可能因饮酒失控酿成悲剧。日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饮酒身亡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事件:饮酒后车中猝死,自行担责90%
2021年3月下旬,王某为庆生邀请十几名好友聚会,还自带白酒。席间,王某、刘某、李某均饮酒。散场时,醉酒的李某无法被顺利送回自家小区,刘某便将其带回自己所住小区,安置在车内后回家休息。没想到,次日清晨李某竟在车中酒后猝死。李某家属将王某、刘某、代驾公司告上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索赔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过量饮酒危害仍放纵自己,应负主要责任,自行承担 90% 的损失。王某作为聚会组织者,未妥善安排醉酒的李某,刘某作为参与者,将李某独自留在车内未进一步照顾,两人均存在一定过错,各自承担 5% 责任。而代驾公司按约完成服务,无需担责。该判决已生效,为类似案件的责任认定提供了范例。
延伸:共同饮酒隐藏诸多法律风险
这起案例并非个例,近年来,因酒后出事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在另一案件中,几位同事聚餐饮酒后,其中一人骑车回家途中摔倒受伤,因未得到及时救助导致重伤。同事们虽无劝酒行为,但因未对醉酒同事尽到安全护送义务,最终承担了部分赔偿责任。此类案件不断提醒人们,共同饮酒背后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
从法律层面看,共同饮酒人之间存在一种基于特定社交场景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需承担侵权责任。在饮酒场合,共饮人应互相提醒、照顾,对过量饮酒者进行劝阻、护送、救助。如果共饮人明知同伴饮酒过量却放任不管,导致同伴受伤或死亡,就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担责。
对于组织者而言,责任更为重大。组织聚会并提供酒水,意味着组织者有义务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若对醉酒者不管不顾,一旦出事,组织者难以逃脱法律责任。而参与者同样不能置身事外,即便没有劝酒行为,在发现同伴醉酒后,也应积极作为,不能将醉酒同伴置于危险境地。
建议:聚会结束后,务必对醉酒者妥善安置
律师建议,在聚会饮酒时,每个人都要坚守 “生命至上” 原则。饮酒前,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合理控制饮酒量,不逞能、不斗酒,从源头上降低风险。饮酒过程中,共同饮酒人应互相监督提醒,对饮酒过量者及时劝阻,避免悲剧发生。
聚会结束后,务必对醉酒者妥善安置,可联系其家人来接,或亲自护送回家,确保醉酒者安全到家、有人照顾。若醉酒者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送医救治,绝不能拖延。
从更广泛的角度看,文明饮酒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摒弃强迫性劝酒、斗酒等不良酒桌文化,倡导理性饮酒、适度饮酒,才能让聚会回归增进感情的初衷,避免悲剧重演。
只有每个人都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才能在享受社交乐趣的同时,远离酒后悲剧的阴霾,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社交环境。
撰文:邓子良 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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