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银叶湾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面向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个人开展安居银叶湾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租工作。通告显示,本批从配租房源共计400套,本批次保租房面向全市个人家庭配租,非深户也可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4日。
据了解,安居银叶湾府位于葵湾生物谷路口,面朝大亚湾、坐靠排牙山,可谓伴山而住、随海而憩。项目建筑面积达9.3万平方米,提供542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并配建一所18个班的幼儿园(预计于2026年9月开学,具体以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为准)。几栋建筑形成围合式小区,中间设有宽阔的庭院花园,推窗见绿、鲜花摇曳。同时,该项目配套了630个地下停车位,数量比将近1:1.1,居民们在此能够轻松实现“停车自由”。
此外,3月8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结合工作实际对2025年3月5日发布的《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银叶湾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作了调整,调整后,单身可申请63-67平两房保租房,2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请81-91平三房。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批次拟配租项目为安居银叶湾府,共计400套房源,其中二房216套、三房184套,项目具体位置、户型、面积等详细内容见房源信息表。
二、配租对象和申请条件
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个人。认租本批次住房的,按照资格分为三个队列,具体如下: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具有大鹏新区户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在大鹏新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三)第三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上述有关户籍信息以2025年3月5日18:00前属于大鹏新区户籍为准,2025年3月5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大鹏新区不视为符合“大鹏新区户籍”条件;社保累计时间以2025年3月5日为节点计算。
申请人家庭在认租截止日期前,除满足上述队列条件以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3.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相关条件;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正在就学的除外)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5.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6.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配租面积标准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一)2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二房户型;
(二)3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三房户型。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认租二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但不能同时认租二房户型和三房户型。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四、相关费用
本次配租租金标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3号)规定执行。物业专项维修金、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等按照相关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
五、申请材料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与子女、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的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未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交就学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等共同申请人提供申请受理日前三年以内无房产证明(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进行查询打印)。
(五)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5.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6.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
7.“中华技能大奖”证书、“全国技术能手”证书、“广东省技术能手”证书或“深圳市技术能手”证书;
8.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证书。
(六)申请人缴纳本市正常社保有效证明。
六、配租方式
本批次住房实行线下集中认租、摇号或抽签排序、审核公示并分队列安排选房签约。两房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三房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同一队列中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序自主选房,房源选完即止。
申请人不能同时认租不同户型。
七、配租流程和规则
(一)预约看房
预约看房时间为2025年3月6日-3月11日(工作日9:00-17:00),具体联系电话详见房源信息表,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在看房时间内提前一天拨打联系电话预约看房;同时,本次配租房源提供在线看房,申请人可通过扫描提供的二维码进行查看(详见附件4)。
(二)申请受理
1.申请人按照申请资料清单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方式和地址: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
3.受理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4日(工作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资格核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认租家庭申请人员信息进行资格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线下选房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结合申请受理核查情况,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本批次住房选房公告,具体选房方式以及规则以选房公告为准。认租家庭按照选房公告中确定的规则自主选房。房源选完即止,选房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
申请人签约等有关工作,具体时间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后期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的为准。
(六)公示配租结果
最终配租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月8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结合工作实际对2025年3月5日发布的《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银叶湾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作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关于配租面积标准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及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均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一)单身居民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二房户型;
(二)2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三房户型。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认租二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但不能同时认租二房户型和三房户型。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可结合最新配租面积标准,视个人需求情况重新提交变更申请。
二、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涉及的事宜,仍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银叶湾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内容为准。
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0755-28333561。
其他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撰文:吕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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