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万元“一夜蒸发”谁负责?横琴法院:电商平台违约退款

珠江晚报  2025-10-13 06:30

消费者田某在某购物APP充值34万余元后,平台突然停运,33万元余额“一夜蒸发”,谁来负责?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定,平台运营方循某公司、中某公司构成违约,须返还全部未消费金额及利息;因股东大某科技公司未能证明财产独立,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购物平台突然停运

巨额购物金难追回

2023年10月,田某下载并注册了某购物APP,在两个月内多次充值累计34万余元购物金,仅消费了6笔合计3900多元购买商品。2023年12月的某一天,田某发现该购物APP突然停止运营,无法再购买任何商品,也无法进行退款,平台的客服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田某遂向横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开发和运营主体循某公司、中某公司退还未消费的33万余元购物金,并将大某科技公司、大某控股公司、大某数字公司等3家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开发运营公司构成违约

须返还未消费金额

法院查明认定,循某公司、中某公司是购物电商APP平台的开发和运营主体,田某通过循某公司经营管理的购物平台向中某公司转账支付货款后,两家公司均未向田某提供商品,已构成违约,故田某有权主张循某公司、中某公司返还未消费的购物金33万余元及利息。

一人公司财产不独立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因大某科技公司是循某公司的唯一股东,且大某科技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实循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大某科技公司的财产,法院认为,大某科技公司应对循某公司的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大某控股公司、大某数字公司的责任,因田某的主张依据不足,法院未予支持。

法官提醒

面对新兴或不知名的电商网购平台,消费者需理性辨别、提高警惕,切勿盲目消费、冲动消费,建议采取少量多次的消费方式,避免一次性充值大额资金。同时,还应注意保留好相关的交易记录和付款凭证,如遇平台停运、资金无法返还等情况,可及时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调解,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珠江晚报

编辑 刘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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