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渔期撒 “绝户网”?法院判决:执法拆网没毛病!

作者 巫雅柠 2025-07-08 15:10

休渔期偷偷下网捕捞,真能“赚”到?用了禁用渔具,执法部门拆了算违法吗?今天这起案例就藏着守护碧海蓝天的法律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休渔期间,阳西县海洋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某海域巡航执法时,发现张某设置的拦截插网陷阱,造成大量鱼虾死亡,对渔业资源已造成严重破坏,遂对其设置的禁用渔具作了拆解处理。张某不服,向阳东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上述执法行为违法。

法院审理

阳东区法院一审认为,休渔期内除钓具外,所有类型的渔业捕捞生产均不得进行。张某所使用的渔具属禁用渔具,被拆解处理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提起上诉,阳江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为什么休渔期绝不能用“绝户网”?这背后藏着海洋生态的“生存密码”。

休渔期是鱼儿产卵、幼鱼成长的“育儿季”,就像给海洋生物留足“休养生息”的时间。而“绝户网”这类禁用渔具,网眼细密、拦截范围广,不分大小鱼虾通吃,会把幼鱼、鱼卵一网打尽,长此以往,海洋生物链会断裂,渔业资源终将枯竭——这正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竭泽而渔”。

我国渔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休渔期内除钓具外,严禁任何捕捞作业。张某在休渔期用禁用渔具捕捞,既违反了法律红线,更直接伤害了海洋的“生命力”。阳西县海洋执法大队拆解渔具,正是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的必要之举。

海洋是我们共同的“蓝色粮仓”,渔业资源并非取之不尽。保护它,既要靠法律的“硬约束”,更要靠每个渔民的“软自觉”。别让一时的贪心,断了子孙后代的活路。守好休渔期,不用“绝户网”,才是对海洋最好的回馈,才能让这片海永远鱼虾满仓、生机盎然。

撰文:巫雅柠 冯秀珠 梁凤桂

编辑 李婉芬
校对 张芳菲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手机扫码打开本网页
扫码下载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