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关于调整惠阳中心区货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中心区车辆通行秩序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决定在惠阳中心区部分道路对部分货车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
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重、中型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特种车辆除外)。
二、限制通行路段及时间:
(一)7时-9时、17时-20时限制通行路段:
1.白云二路-白云六路(内环路-迎宾大道)
2.人民四路-人民六路(沈海高速淡水收费站路口-大亚湾交界)
(二)0时-24时限制通行路段:
1.东华大道(白云二路-半岛桥)
2.眉月路
三、过境车辆绕行路线:
(一)东西方向(深圳-惠东)绕行路线:
1.惠东方向→白云六路→迎宾大道→秋宝路→深圳方向
2.惠东方向→白云六路→迎宾大道→叶挺大道→北环路→内环路→白云一路→深圳方向
(二)南北方向(惠城-大亚湾)绕行路线:
1.惠城方向→迎宾大道→惠澳大道→大亚湾方向
2.惠城方向→北环路→内环路→大亚湾方向
四、受限制的货运、危运车辆有需求进入中心区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可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或到惠阳区交通警察大队申请入城备案,并按照备案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本通告自2025年8月1日起实行,为期4个月。
六、限行措施实行之日起,过渡期为1个月,过渡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限行措施的车辆驾驶人进行警告教育。过渡期结束后,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七、限行措施实施周期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落实限行通告的各项措施,同时收集社会、企业、单位等多方意见,对该限行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八、反馈途径:
1.来信反馈意见。信函意见邮寄至: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四路3号,并在信封上注明“惠阳中心区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字样。
2.电子邮件发至:hygafjjj@huiyang.gov.cn
特此通告。
附:惠阳中心区部分道路货车限制通行示意图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2025年7月28日
来源:惠阳公安、惠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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