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管理处不让我们养鱼了,可鱼塘根本不在公园里头啊!”近日,有村民向南方+记者报料,说收到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处(简称:公园管理处)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心里满是疑问,这成了他们的烦心事。南方+记者随即到现场探访,了解矛盾焦点与解决路径。
村民鱼塘 南方+ 欧阳胜勇 拍摄
村民鱼塘 南方+ 欧阳胜勇 拍摄
6月中下旬,茂南区金塘镇牙象村委会黎山村村民邹裕声先后收到6月17日、6月25日两份来自公园管理处的限期整改通知书。通知书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管理条例》等多项规定,明确不准在生态公园生态红线范围内进行捕捞、养殖、伐木等活动,要求7天内整改,逾期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邹裕声在自家承包地养鱼多年,拿着通知书直叹气:“两份通知内容一样,就说不让养鱼,可没说清咋整改。”他带着记者看鱼塘:“露天矿生态公园2013年从采矿场修复建成,就在村边。但公园外的山林是黎山村小组集体的,1982年就有山林权证。我的鱼塘离公园远着呢,没被征用,咋就不能养了?”
像邹裕声这样收到通知的,还有牙象、上垌、谭屋、黄塘4个村委会的40多户养鱼村民。大家表示不解:“公园管理处管公园内部就行,凭啥管村里的正常养殖?这些地根本不属于公园,这不是管得太宽了?”
上垌村村民邓金泰翻出土地确权证、水域滩涂养殖证和营业执照给记者看:“我们这儿农田少,靠养殖过日子几十年了,比公园建得还早。证都齐全合法,不让养了全家咋生活?总不能注销我们的证吧?”
记者先到牙象村党群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 “具体不清楚,只负责传达通知”。随后到公园管理处,该处江副主任对此解释:公园土地2013年由茂石化移交市政府,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市政府依此划定生态红线范围,此次被通知的养殖户都在红线内,并出示了红线范围图纸。
他还提供了《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2024年修正)》,其中明确公园管理范围东至茂南区新坡镇黄塘村委会汉车村,南至茂南区公馆镇油甘窝村委会古城山村,西至茂南区金塘镇上垌村委会杨美埇村,北至茂南区金塘镇牙象村委会木头塘村,其他范围由市政府划定后公布。
“有条例有红线,范围很明确。”江副主任坦言自己也有“烦心事”,“落实生态红线要村民都支持不容易,上门做了工作、普了法,还是有村民不理解,我特别能体会他们的愁。”
不过记者在现场看到,公园建设让周边村民实实在在受益。公开资料显示这里曾灰尘滚滚、环境恶劣,如今碧水蓝天,柏油路通到村口,路灯装到家门口。随机问村民,大家都笑着说:“环境好了,这没得说。”
“红线内的养殖不管理不行,不是‘管得宽’。”公园管理处强调。对于记者“管理更细致有温度”的提议,江副主任连连认同。
针对矛盾,公园方面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尊重历史与事实,依规依法妥善处理。而村民担心的生计问题,属地镇村早已谋划:利用公园人气发展民宿、乡村菜馆等特色产业,让大家有新的增收路子。这场生态提质中的“烦心事”,正朝着化解的方向推进。
南方+记者 欧阳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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