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要闻|东莞出台六项措施优化房地产政策,购房最高补贴3万元

南方日报 南方+  2025-09-27 11:14

9月25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即日起实施。系列政策从需求和供给两端同步发力,进一步减轻居民购房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2025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三限房”、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并完成网签备案,且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可享受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3万元的购房补贴。

在贷款政策方面,东莞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将审核范围由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拟购房屋所在镇街(园区)。居民家庭在所购房屋所在地无住房的,可按首套房执行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显著扩大首套房贷优惠覆盖面。

同时,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升至150万元;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额度最高可上浮50%,不超过上限;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且供收比仅核定公积金贷款部分,多措并举缓解居民购房资金压力。

在供给侧,《通知》细化“房地联动”机制,根据各镇街(园区)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动态调节土地供应。对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超36个月的区域,原则上暂停新增住宅用地出让,从源头上促进供需平衡。

为盘活存量资产,东莞支持商业办公用房通过改造改建、增配设施等方式,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教育、养老、文创、体育等公共服务或经营性用途,在符合安全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化审批流程。

东莞持续优化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服务,推行市场化定价机制,开发企业可自主调整新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大力推进“交房即发证”、分期规划核实验收和分栋首次登记;允许以单套房屋为单位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并参照存量房模式推进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提升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南方日报记者 谢麦诗

编辑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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