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全县6个镇!佛冈这些区域禁止开垦→

作者 罗沅琪 2025-12-22 17:52

日前,佛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佛冈县对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进行了划定,公告如下:

一、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面积548.29平方公里,在全县各镇均有分布,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在佛冈县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佛冈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受访者 供图

佛冈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受访者 供图

佛冈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受访者 供图

佛冈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受访者 供图

撰文 罗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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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叶镇祖
校对 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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