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开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

作者 黄玉熹 2024-12-27 17:01

为进一步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清远市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上级相关通知精神,清远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负责对清远市2025年征兵工作进行监督。

选聘人员范围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职员工、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其他热心群众中遴选,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体检政考等工作经历的和新闻媒体工作者优先。

选聘人员需满足这些基本条件:(一)政治品格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二)热心国防和军队事业,责任担当意识强;(三)品行端正、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四)具备开展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监督员有这些职责:(一)认真学习征兵工作应知应会指示,全面了解廉洁征兵相关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二)熟悉掌握开展廉洁征兵工作的程序方法步骤,重点监督征兵部门和征兵工作人员廉洁征兵履职情况;(三)采取听取群众意见、参与跟踪检查、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深入了解掌握辖区征兵真实情况;(四)对发现的廉洁征兵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征兵办公室报告,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五)自觉遵守廉洁征兵各项规定,作风务实,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日。有意者请于1月2日下午16时前将廉洁征兵监督员推荐审批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送至清远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11号),联系电话:0763-3580030;15767560930。

扫码下载廉洁征兵监督员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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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记者 黄玉熹

通讯员 曾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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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林伟杰
校对 钟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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