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证港堂第36集:委托价格有限制(本集属于“港股通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解读”系列第7篇)

东莞证券 2025-02-25 10:08

第24条:最小交易价差、每手证券数量、申报最大限制

【风险揭示原文】提示投资者注意,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联交所在订单申报的最小交易价差、每手证券数量、申报最大限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投资者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港哥解读】关于最小交易价差,可参考#东证港堂 第17集内容(温馨提示:文末有传送门)。

关于每手证券数量,可参考第34集第19条关于“碎股”的相关内容。

从交易规则上看,投资者进行港股委托的“最大数量”相对A股市场更加灵活。但从实际执行上看,由于各家证券公司除了考虑交易规则之外可能还会有其他方面的管理考虑,因此“特别大”的单笔委托不一定能成功,投资者应有所留意。

第25条:系统故障风险

【风险揭示原文】提示投资者注意,港股通交易中若联交所与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15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投资者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港哥解读】实操中尚未出现过类似情况。

第26条:不设涨跌幅限制、市场波动调节机制

【风险揭示原文】提示投资者注意,港股通标的证券交易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根据联交所业务规则,适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的港股通标的证券的买卖申报可能受到价格限制,投资者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港哥解读】不设涨跌幅限制,意味着价格波动可能会比较大,详见第30集第3条关于“价格波动”的解读。

第16集曾经讲过,港证券市场虽然没有涨跌幅限制,但是不代表投资者可以“任意价格”委托,如果委托价格超过规定范围,有可能触发“2043:Invalid order price”废单。对于适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简称“VCM”)的港股通证券,超过VCM价格范围有可能触发“2602:Order Rejected due to VCM”废单。

第27条、第28条: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开市前时段价格限制

【风险揭示原文】提示投资者注意,对于适用收市竞价交易的港股通标的证券,根据联交所业务规则,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买卖申报将受到价格限制,投资者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提示投资者注意,对于适用开市前时段的港股通标的证券,根据联交所业务规则,开市前时段的买卖申报将受到价格限制,投资者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港哥解读】这两条共性内容比较多,放在一起说。我们暂且把“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开市前时段”统称为“非持续交易时段”。非持续交易时段的价格限制规定与第26条有所不同,如果超过了允许的价格范围,可能会触发“2612:Order Rejected due to Auction Price Limits”废单。

第26、27、28条解读过程提到了几种废单类型,可见#东证港堂 第16集内容(温馨提示:文末有传送门)。

下集预告

下一集讲解的4条条款,先是2条与行情有关的条款,然后是1条往期文章中引用过的条款,最后1条我们会讲到一个港股通业务里非常重要的概念——交收

See you next time and every time(下集再见,每集都见)。

(本期撰稿人:陈英杰,执业编号:S03401200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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