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等法律法规规定,普宁市公安局拟对40个涉案冻结账户办理资金返还,现依法依规对办理资金返还的涉案账户公告如下:
1.户名:蒋某华,卡号:6222***********7832,开户行:交通银行,金额:6160元。
2.户名:张某,卡号:6214**********8777,开户行:天津银行,金额:13435元。
3.户名:金某,卡号:6215********7062,开户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金额:21555元。
4.户名:朱某凤,卡号:6217***********8389,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额:4967元。
5.户名:徐某飞,卡号:6228***********387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额:38758元。
6.户名:刘某,卡号:6216***********1557,开户行:中国银行,金额:4712元。
7.户名:山西某某建筑有限公司,卡号:3021*************8821,开户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金额:8000元。
8.户名:张某,卡号:6231***********2097,开户行:吉林农村信用社,金额:977元。
9.户名:雷某宇,卡号:6214********2098,开户行:招商银行,金额:1384元。
10.户名:张某,卡号:6217***********762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金额:26765元。
11.户名:徐州某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卡号:3203**************3998,开户行: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金额:10000元。
12.户名:昆明某某养殖场,卡号:9530**********8896,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额:61000元。
13.户名:范某君,卡号:6228***********107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额:9624元。
14.户名:孙某峰,卡号:6228***********661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额:25795元。
15.户名:刘某香,卡号:6217***********3195,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额:102891元。
16.户名:乔某旗,卡号:6212***********313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额:8298元。
17.户名:何某香,卡号:6214********8746,开户行:招商银行,金额:22214元。
18.户名:王某红,卡号:6217***********628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额:22214元。
19.户名:曹某,卡号:6222***********062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额:271097元。
20.户名:王某红,卡号:6217***********225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额:30351元。
21.户名:卢某强,卡号:6229**********7615,开户行:兴业银行,金额:2020元。
22.户名:杨某,卡号:6212***********740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额:24198元。
23.户名:张某,卡号:6228***********837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额:21540元。
24.户名:余某珍,卡号:6228***********467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额:3627元。
25.户名:周某滨,卡号:6228***********636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额:12518元。
26.户名:伍某球,卡号:6216***********4944,开户行:中国银行,金额:10780元。
27.户名:周某凡,卡号:6212***********292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额:5800元。
28.户名:廖某凡,卡号:6217***********2243,开户行:中国银行,金额:30930元。
29.户名:林某丽,卡号:6228***********227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额:4090元。
30.户名:吴某平,卡号:6228***********577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额:1565元。
31.户名:钟某红,卡号:6228***********621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额:59577元。
32.户名:桂某芹,卡号:6216***********3374,开户行:中国银行,金额:21908元。
33.户名:李某超,卡号:6222***********795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额:28794元。
34.户名:黄某,卡号:6222***********206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额:37215元。
35.户名:张某志,卡号:6226********8866,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金额:158136元。
36.户名:谢某兰,卡号:6226********6814,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金额:53212元。
37.户名:黄某华,卡号:6200***********6744,开户行:辽沈银行,金额:591.52元。
38.户名:罗某远,卡号:6217***********6266,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额:131元。
39.户名:谭某量,卡号:6228***********657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额:391元。
40.户名:黄某琪,卡号:6212********6119,开户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金额:300元。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三十天(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公告期间,涉案银行卡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到普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说明情况,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依规返还涉案资金。
联系电话:0663-2211137
联系单位:普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99号
普宁市公安局
2025年4月17日
来源:普宁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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