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破解日益增长的电动自行车与道路客观实际不足的矛盾,让电动自行车“有路走”,近期,广州交警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多次研究后开展“机非共享车道”试点工作。截至6月9日,全市已有40条路段开展“机非共享车道”试点工作,总长度达21.4公里。
在广州市部分路段,市民会看到写有“机非共享车道”的道路,在该道路上,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均可通行。
“这是我们在广泛收集民意基础上,经初步评估设置的共享车道。”据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的共享车道在没有增加道路资源的情况下,既能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盘活道路资源,又能压降机动车违停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经初步统计,非机动车在规定车道通行的比例提高了50%以上。
在试点过程中,部分市民群众反馈认为“机非共享车道”更易理解,能体现机非路权分配的实际意义。对此,综合试点车道的实施效果和市民的意见,广州交警部门将试点车道定名为“机非共享车道”。接下来,广州交警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机非共享车道”实施情况,持续优化车道设置,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
广州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请根据道路实际标志标线指示通行,行经设有“机非共享车道”的路段,要在车道内行驶;途经公交车站时注意避让上下车的乘客,并遵守法规,文明骑行。
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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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傅倩影
校对 钟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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