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是道路通行安全的重要点位,涉及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路口设施及道路环境多方面,对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和交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广东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针对市、县城区路口开展路口交通文明治理行动,对闯红灯、逆行、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随意变道、货车右转不按规定慢行停让、行人随意横穿马路和骑乘摩电不戴安全头盔7类不文明交通行为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六月份是安全生产月,今年的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超员载客等路口不文明交通行为,就是我们身边常见的交通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除、早干预,就能预防和减少身边的交通事故发生,挽救宝贵的生命。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对安全细节的不以为然,经过量的积累,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现对部分路口监测到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要正确佩戴头盔。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据调查,死亡的电动车骑乘人员中,有80%以上是因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
地点:佛山市顺德大良南国东路与驹荣路交叉路口
时间:6月10日10时22分
地点:珠海市斗门文华路与虹晖路交叉路口
时间:6月9日12时58分
二、电动自行车超员载客
电动车超载会使车辆稳定性和操作性变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对车辆制动,极易酿成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在城市市区道路上,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1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1人。
地点:肇庆市迎宾大道与德政大街交接路口
时间:6月10日7时36分
地点:肇庆市德庆县龙母大街君悦大酒店路口
时间:6月10日7时21分
三、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加装雨篷属于私自加装或改装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加装雨篷后,整个车体面积大幅扩大,提高了碰撞概率,破坏了原有的稳定性,并易使骑行者的视线受影响,扩大了盲区,尤其是起风时,不利于操控,从而酿成事故。
地点:韶关市曲江马坝中华一路与鞍山路交接处
时间:6月9日11时04分
地点:清远市连州大道与东门中路交接路口
时间:6月5日12时57分
四、电动自行车未上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
地点:茂名市电白迎宾大道区政府路口
时间:6月4日11时05分
地点:肇庆市四会大道与广场南路路口
时间:6月9日17时47分
编辑:小吴
初审:小卢
校核:辅堂、羊华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