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门市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联动审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出台,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多审合一”——通过流程整合与部门协同,实行用地用林用海审核审批事项同步办理、联动审批,将以往用地单位需向多部门、分阶段申办的事项,整合为“一次申请、并联审查、统一出件”的高效模式,推动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江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以往,建设项目在落地前需分别办理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用林审核和用海审批等事项,常常面临多头跑、材料重复交、审批周期长等问题。《实施方案》的出台,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对用地预审与选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涉及用林用海审批(审核)权限在市级的,实行用地用林用海联动审批。
另外,单独用林、用海或已办理用林、用海审批(审核)手续的项目,涉密项目、新增围填海项目等,有关审批可按原有途径单独办理,不纳入本次《实施方案》联动审批范围;涉及省级及以上审批权限的,则按省级有关规定执行。
围绕“一件事一次办”的服务目标,《实施方案》推出“八个统一”审批措施,涵盖申报、踏勘、论证、公示、受理、审查、缴费、批复等全环节。具体包括建立统一申报材料制度,实行“一份指南、一套材料”;推行联合现场踏勘,实现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主管部门同步调查、成果互认;鼓励将土地征收、使用林地、用海情况合并公示;整合各类论证评审内容,组织一次性专家审查;设立统一受理窗口,线上线下同步接收申请材料;通过广东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综合应用系统实现并联审查与部门协同;集中一次性告知项目涉及的所有缴费事项;审批完成后统一核发用地、用林、用海等各项批复文书。
在具体办理程序上,方案将流程划分为用地用海联动预审和用地用林用海报批两个阶段。用地单位可通过县级政务窗口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系统自动推送至相关部门同步审查。方案明确承诺,在市、县审批环节,全流程办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含材料补正、审批前公示、征求部门意见及上报审批时间)。同时,涉及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海域使用金等多项费用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缴纳相关费用。
为确保改革有效落地,《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加强协同,结合实际可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鼓励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开展创新服务实践,认真梳理总结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为全市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工作提供实践案例;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用地单位充分知晓和运用新政策。
截至目前,江门已完成用地用林联动审批案件10宗,推动了广中江高速棠下服务区改扩建工程、恩平高端铜箔制造(PNT)项目、恩平美高美项目、鹤山伊帕思新材料AI高速覆铜板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工程落地建设。
南方+记者 黄烨倩 通讯员 邓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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