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延长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

作者 吴雨伦 2025-12-25 20:39

为充分保障群众参保权益,持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质量,实现应保尽保,2026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6年2月28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比如,2026年3月1日缴费到账,固定待遇等待期为3月1日—6月1日,6月2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追溯2026年1月1日至6月1日的待遇。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居民,2026年度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保障自己的医保权益,市医保部门呼吁本市居民及时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新增参保人需在参保登记成功后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流程请以税务部门最新发布为准。

南方+记者 吴雨伦

编辑 张晓晨
校对 裴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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