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旗帜鲜明地强调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梅州市工商联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反响热烈,纷纷畅谈心得体会。
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梅州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平元
我第一时间认真学习了这一广大民营企业界人士期盼已久的法律,倍感振奋、深受鼓舞,主要有三点深刻体会:一是恰逢其时地回应了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核心诉求,饱含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厚爱和期盼。二是以良法善治护航民营经济,彰显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三是有针对性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制度措施,突出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全面保障。
作为市工商联主席、民营经济人士,我将把深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同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一体抓好落实。一是抓好学习领会,深刻领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吃透精神;二是抓好贯彻落实,配合职能部门实施具体措施,助推梅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抓好创新发展,持续推动所在企业嘉元科技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中担当作为。
梅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梅州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王忠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不仅从法律层面专条规定工商联的职责任务,正式确立其参与国家治理的法定身份,也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梅州市工商联将把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和民营经济人士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提高工商联自身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要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强化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大宣传宣讲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家充分理解党中央的关怀支持,传递政策信号,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二要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更加注重依法开展为企服务,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坚持上下联动,用好商会力量,积极推动法律确定的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机制落地见效。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三要更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放心大胆发展,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引导民营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梅州市工商联副主席、平远县工商联主席、广东华清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凌凤清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将 “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 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极大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法律在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精准回应了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作为平远县工商联主席,我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该法的紧迫性与重要性。一方面,将通过专题宣讲、政策解读会等形式,推动法律精神直达企业一线,帮助企业家吃透政策红利;另一方面,以法律为依据,聚焦企业用地、审批流程、要素保障等堵点,联动职能部门优化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未来,我将持续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创新高质量发展,以法治护航县域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梅州市工商联副主席、蕉岭县工商联主席、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何坤皇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关心。
作为蕉岭县工商联主席和多年扎根民营经济、实体经济领域的企业经营者,我备受激励、倍感振奋。我将牢牢把握历史性机遇,继续秉承和践行“诚信、规范、发展、效益”经营理念,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严格依法依规治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打造新质生产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多元化发展。同时,厚植家国情怀,团结带领更多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在促发展、助共富中不断彰显民企担当。
梅州市工商联副主席、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温增勇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是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精准回应了长期以来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与难点问题,有力推动解决诸多症结,为民营经济行稳致远筑牢根基。
作为梅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梅雁吉祥公司党委书记和副董事长,我将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一方面引领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用好政策红利;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助力更多民营企业把握机遇,共同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梅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梅州市江西商会会长、梅州市稻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琪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开启全新篇章。这部凝聚社会各界期盼的法律,如春风化雨,为民营经济注入蓬勃生机,也让我们对民营经济的未来满怀憧憬。
作为梅州市江西商会会长,我将带领会员企业锚定发展方向,紧抓梅州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政策红利,在电子信息、现代农业、文旅康养等领域主动发力,把政策机遇转化为创新发展动能。积极联动法律、财税专业机构,开展精准化宣讲培训,帮助企业吃透法律条文,提升依法维权能力。同时,大力弘扬赣商精神,引导会员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在乡村振兴、助学济困中彰显责任担当,为梅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梅州市总商会副会长、五华县工商联主席、广东汉光超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文超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民营经济权益保障进入法治化轨道,彰显出党中央对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作为五华县工商联主席,我将带头深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做到依法诚信经营,把法律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将带领汉光超顺集团要借助科技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自主可控和良性循环;加强农林种植、水产养殖、家禽牲畜饲养、农产品深加工、中央厨房及预制菜、农产品电子商务、冷链物流配送、餐饮管理、生态旅游观光、研学旅游培训活动的科技创新,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梅州市总商会副会长,梅州市装饰行业协会会长、广东新佳利石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钟国威
在深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后,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与坚定支持。该法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权益保护等多方面作出规定,给我们吃下定心丸,也为我们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作为梅州市装饰行业协会会长,我将组织会员企业深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积极传递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企业增强依法守法意识,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利用协会平台,加强企业间交流合作,整合资源,共同提升行业竞争力,推动梅州装饰行业在法治保障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梅州市总商会副会长、广东庆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金胜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也让我对自身企业的经营及发展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思考。
作为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深入学习领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精神,将“依法治企”融入企业管理的全流程;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注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持续加大在智能家电配套产业等领域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推动梅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梅州市总商会副会长、梅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良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擘画了新蓝图,尤其对环保行业而言,更是一场“及时雨”。作为环保领域的从业者,我深切感受到,这部法律将推动环保行业从“政策驱动”向“法治保障” 转型,让绿色发展底色更亮、动能更足。
作为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我深感责任在肩、使命如磐。一方面,我将以身作则当好法律的“学习者”与“践行者”,将法律精神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以科技创新提升环保服务效能,以合规运营塑造行业标杆形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主动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带动更多民营经济人士深入学习,让法治成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强引擎,为梅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更多力量。
梅州市工商联常委、梅州市平远商会会长、梅州宏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海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深刻诠释了“法治护航民营经济”的核心要义,为实现“两个健康”发展擘画清晰路径。
作为深耕电子制造业的民营企业家与商会负责人,我既为法律释放的政策红利倍感振奋,更深感重任在肩,使命如磐。
作为梅州市平远商会会长,我将始终秉持强烈的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密切关注会员企业经营动态,精准收集并及时反馈各类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为会员企业纾困解难。同时积极组织学习宣讲活动,邀请专家深入解读法律条文与政策要点,提升会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合规经营水平,助力梅州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梅江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梅江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黄媛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新时代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更是促进“两个健康”的行动指南。
今后,梅江区工商联将以法治护航“两个健康”发展,深化“法律宣传月”“法治民企”大讲堂、“千所联千会”“法治体检”等活动品牌,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商会进企业”活动,在产权保护、公平竞争、政策兑现等关键环节强化法治保障,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实施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召开专题培训、红色研学、走访调研等方式,引导企业家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发展信心;健全民营企业投诉维权机制,持续打造“3+5”特色品牌,及时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引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梅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梅县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梅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钟加练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正当其时、恰逢其势,必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梅县区工商联将立足职能,配合做好法律落地实施,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通过强化法治宣传与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意义,阐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凝聚民营企业家思想共识,增强发展信心;加强与涉企政府职能部门,税务、司法和金融机构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法律和配套政策落实;健全完善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踊跃投身招商引资、绿美生态建设、“百会万企”行动等重点工作,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梅州市五华商会会长 、广东鸿艺集团董事局主席、客天下创始人 蔡鸿文
作为沐浴着改革开放春风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我深切体会到法治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犹如春风化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也为商会工作指明了方向。
作为商会会长,我将带领会员企业在深化法治引领上凝聚共识,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组织会员企业深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帮助会员企业筑牢法治思维,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商会将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团结广大会员企业坚定发展信心,主动应对市场挑战,鼓励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探索转型升级新路径,共同为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民企力量,展现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的责任担当。
梅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会长、梅州岭南稀土产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海明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作为首部聚焦民营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其以“公平竞争、科技创新、权益保护”为核心框架,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协会将以法律实施为契机,组织会员企业深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把握公平竞争环境带来的发展机遇,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同时,发挥协会优势,积极推动落实融资支持、服务保障等配套政策,协助会员企业对接金融机构,破解资金难题。引导企业加大数字化投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培育新型消费场景。鼓励会员企业要心怀责任,将企业发展与苏区振兴、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勇担使命,为梅州经济提质增效贡献力量。
南方+记者 黄培强
通讯员 李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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