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网店“蹭名牌”引流量,结果……

作者 巫雅柠 2025-05-19 14:01

阳江是“中国刀剪之都”,不同规模刀剪企业齐聚。一些刀剪企业商家为吸引流量,在网店商品页面添加各搜索关键词,甚至引用知名品牌描述,这种“蹭名牌”的做法靠谱吗?一起来看本期案例。

张某泉公司以专业化生产各类刀剪产品著称,拥有第1295XX号、第5445XX号商标。某智能家具公司经授权许可使用张某泉系列商标,并有权对侵害该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023年8月,某智能家具公司代理人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对阳东区某五金制品厂所经营网络店铺的网页页面、购买订单以及产品实物等相关信息进行证据保全,并对该五金制品厂提起诉讼。

某智能家具公司认为,某五金制品厂未经授权在其网店商品名称、商品详情等处使用关键字“张某泉”的字样,却销售非“张某泉”品牌产品,该攀附张某泉市场声誉的行为,易引起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误认,已构成商标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

经江城区法院组织调解,某五金制品厂意识到其行为侵犯了某智能家具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意下架链接,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万元。

法官说法

网络店铺为提高“流量”,在设置商品名称、商品图片时使用知名品牌商标、字样,这种“傍名牌”“搭便车”行为有违诚信经营要求,既是侵犯商标权的违法行为,也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诚信乃立身之本,建议经营者在宣传推广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莫擅自使用他人商标,不要攀附、利用他人影响力来虚假宣传,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撰文:巫雅柠 唐铭鑫

编辑 李婉芬
校对 蓝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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