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的产业项目纳入VIP专属服务范围、对招商引资项目“杜绝简单说不”、对核心材料齐全但土地预审等要件暂未办结的重大项目“容缺受理”……日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关于服务招商引资与优化审批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建立“提前介入有深度、全程跟踪不断线、专人服务零距离、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全力服务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见效。
为从源头把好环保准入关,江门生态环境部门将组建招商引资环保服务工作组,将环保政策咨询、选址合规研判、准入标准指导等服务前延至招商洽谈最前线。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2个工作日内反馈评估意见。同时,实行“同意的马上办,不同意的上报一级”审批机制,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自行咨询事项、环评系统报批项目分类处置,杜绝简单说不;对不同意准入或不同意推进的项目,第一时间梳理情况、组织研究,及时给予答复做好解释说明,确保事事有回应。
《措施》提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通过每年第一季度全面梳理省、市重大项目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制定《江门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清单》,做到“底数清、动态准、问题明”;建立由局领导牵头的重大项目环评专班服务,对重大项目实行“一对一”挂钩服务,从招商选址到落地建设全过程跟进;针对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的产业项目,建立VIP专项服务机制,建立“一企一档”独立台账,根据项目计划动工时间科学倒排审批节点,为每个项目指定专属服务专员,每周主动对接,环评报告初稿完成后即时启动审批绿色通道。
此外,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还将组建帮扶服务小组,深入重点园区及项目一线开展上门服务,每半年实现各县(市、区)走访帮扶全覆盖;同时强化环境要素精准保障,建立总量指标预分配、预支双重保障机制,压实属地分局初审责任,对通过专家评审环评报告5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及总量调剂方案。推行重大项目容缺受理审核,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并规范环评文件修改时限,对逾期或质量不达标的环评单位由市局约谈警示,全方位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为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一系列保障机制:实行“周碰头、月会商、季盘点”内部协调,对难点堵点及时提级协调、专班攻坚;落实周调度制度,每周汇总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进度并对滞后项目亮灯预警;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服务专员实操能力;同时严守廉政纪律,结合“廉润五邑・亲清护企”行动强化廉政教育与风险排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南方+记者 黄烨倩
通讯员 江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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