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万元补偿款背后的司法温度

作者 卢慧 2025-10-10 17:39

厂房车间里,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突然刺破了机器运转的嘈杂声。洪某瘫坐在运货升降机旁,怀中是她年仅3岁的儿子,因为乘坐运货升降机时捡拾糖果将头探出升降平台外,头部不慎被楼层间横梁夹中,生命永远定格。冰冷的升降机门上,“严禁乘人”的警示标语赫然在目。

这场突如其来的悲剧,发生在黄某与洪某夫妇租赁吴某的厂房内。痛失爱子,夫妻俩情绪濒临崩溃,将房东吴某告至惠阳区法院,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法庭上的交锋,悲痛与委屈的对峙

“厂房有安全隐患,他必须承担一半责任,至少赔我们60万!”洪某红着眼眶,声音颤抖。

“你们带娃进运货升降机,还看手机,不看好孩子!”吴某觉得这官司来得“冤枉”。“运货升降机明确张贴禁止载人标识,两年多来我也提醒过多少次,厂房和机器都符合标准,我防不住你们自己违规乘坐啊!”吴某说。

审判庭上,双方各执一词,洪某拍着桌子要说法,吴某红着眼眶辩清白。

一边是骤然失独、亟待抚慰的父母,另一边是据理力争、拒绝赔偿的房东。承办法官黄志锋翻阅卷宗,案情并不复杂,证据和法理的天平看似清晰,一纸判决不难,但案结事能了吗?

他陷入了沉思,“怎样的裁判既能恪守法律公正,又体恤人情冷暖?”他反复问自己。

践行“如我在诉”,叩开原告心门

“这个案件,得调解。”黄志锋深知,洪某夫妇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结果,更是一份被理解的宽慰,一个情绪的出口;而吴某需要的,则是在理清责任的同时,尽可能从纠纷中解脱,避免长期诉累。

调解,成了最佳选择。但第一步,是打开当事人的心结。

面对情绪激动的洪某夫妇,黄志锋没有急于释法说理。他首先借助其代理律师这一“沟通桥梁”,多次与律师深入沟通,分析案情风险,并让律师转达关切。

“案件责任划分清楚,但他们正处在最痛苦的时候,得先让他们感受到被理解。”他在多次沟通中如是说道。

后来他直接打电话给洪某夫妇,语气诚恳:“我也为人父母,你们的痛苦,我感同身受。但判决不能只凭感情……”他耐心引导他们回顾事发经过,委婉地帮助其认识到自身的监护责任。

一次、两次、三次……渐渐地,电话里的哭诉声慢慢变小了,洪某终于松口:“我们也有不对。”情绪平复了,夫妻俩从最初的全然指责对方,到开始理性看待自身过错,最终同意接受调解。

用心用情沟通,让被告从“不服”到“不忍”

这边安抚好了原告,黄志锋又转向被告吴某。

“我知道你觉得委屈,但换个角度,如果你是孩子父亲,此刻又会是什么心情?”他的一番话让吴某放下了戒备,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引导吴某理解对方起诉的初衷。

随后,他又从实际利益分析:“调解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厂房租赁合同一并解除,你也能早点恢复正常经营,避免厂房空置、负面舆论带来的经济损失。”

几番坦诚交流,法官不厌其烦的工作态度让其感动,吴某的态度悄然转变,从拒不让步到逐渐生出同理心,考虑长远利益,最终同意调解,“法官,我想通了,多少帮他们一把吧。”

调解当天,气氛不再是对立。在黄志锋的主持下,双方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达成了调解协议。

吴某当场支付6万元补偿款,双方签署了调解书,一致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洪某夫妇得到了些许的经济抚慰和情绪认同,重拾生活信心;吴某也卸下了诉讼包袱,得以专注经营。

没有冷冰冰的判决,只有热乎乎的理解与让步。

这起看似难以调和的生命权纠纷,在黄志锋一次次“如我在诉”的理解与共情中悄然化解。

南方+记者 卢慧

通讯员 周鸿基 刘秋璇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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