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据悉,近年来广东法院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25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538件,同比下降7.96%,涉毒犯罪重刑率同比提升2.7%。近五年全省毒品犯罪案件整体呈下降趋势。
本次公布的案例中,李某航走私、运输毒品一案,因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体现了法院对毒品源头性犯罪依法严惩的决心。
案情显示,2016年2月3日,被告人李某航指使他人通过快递纸箱走私、运输毒品。公安人员从快递中的三盒面膜内查获含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的液体共计900克。同月,李某航再次指使他人快递邮寄毒品时被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快递中的80支彩笔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共1095.7克,在李某航的房间内查获甲基苯丙胺12724.6克。
法院认为,李某航的行为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且伙同他人走私、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在这过程中,李某航为主犯,应按照其指挥和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另外,李某航有犯罪前科,刑满释放后又实施本案犯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故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典型意义
走私大宗毒品属于源头性毒品犯罪,历年来均是打击重点。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对于共同走私、运输大宗毒品犯罪中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李某航走私、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罪责严重,应依法严惩。对李某航判处死刑,彰显了刑罚的威慑作用,体现了法院对毒品源头性犯罪依法严惩的决心。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通讯员 陈虹伶 惠遥遥 王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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