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法治元素鲜明, 释放出强劲的法治动能。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经营主体而言不可缺少。企业、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还有很高期待,营商环境‘优’无止境。”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接受《南方》杂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年初,我们牵头起草并印发了《广东省2026年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为经营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
为持续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南方》杂志:备受关注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如何在法治轨道上助力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陈旭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展望“十五五”,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我省生态环境的立法体系,为持续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贡献法治力量。例如,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利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加快推动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修订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围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加快推动修订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发挥区域协同立法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独特优势,积极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全面统筹、系统解决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区域性、流域性、共同性问题,凝聚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强大合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广东法治政府建设的“率先突破”呈现“多点开花”
《南方》杂志:法治政府建设一直是政府工作报告关注的话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请谈谈广东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有哪些实践?下一步有哪些具体部署?
陈旭东: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近年来,广东锚定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的总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全省各级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建设的“率先突破”呈现“多点开花”的崭新局面。
我们提请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指导意见》,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营商环境制度、完善涉企决策机制、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五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推动各地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清理。
我们率先出台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依法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全覆盖,率先打造“政民互动”式非现场行政执法系统,率先建成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广东打造标准化数字执法平台的经验做法成为全国样板;深入实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创新推行“亮码入企”,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推动“无事不扰、有事必到”成为广东执法监管新常态。
我们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复议职责全面规范有效整合,率先提出并系统阐述行政复议“六种能力”,推动高标准建立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率先开展行政复议官试点,有力促进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接下来,我们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工程再出新成果。要保障政府依法决策,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运行,压实主办部门事先法律论证主体责任,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质量。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健全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重点关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网络生态等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执法领域,以重点突破带动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提升;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精准化试点,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亮码入企”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要深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动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高标准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拓展行政复议官试点范围,出台实施广东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办法;进一步发挥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3+N”工作机制作用,切实打通行政争议解决全过程链条;做深做实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提升以案促改促治效能。
为民营经济拿出具有广东特色的实招、真招、硬招
《南方》杂志: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广东省司法厅对此有哪些工作举措?
陈旭东: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领域的法制建设工作,出台了《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为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之后,我们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紧锣密鼓地谋划、推动相关配套立法。一方面加快推动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的立法进程,作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法”,为民营经济在优化营商环境、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增强创新能力、加强权益保障等方面拿出符合广东实际、具有广东特色、体现广东智慧的实招、真招、硬招,为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加快推动低空经济、数据、人工智能、快递等专项领域的立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在这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上的创新创造,激发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我们将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依托广东民营经济大省的深厚底蕴,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总结推广“企业安静生产期”模式
《南方》杂志: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备受关注。作为中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在为企业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进行了怎样的探索?
陈旭东: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经营主体而言不可缺少。企业、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还有很高期待,营商环境“优”无止境。今年年初,我们牵头起草并印发了《广东省2026年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从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正高效司法环境、强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凝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等5方面提出18项具体措施,为经营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接下来,我们将锚定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支持企业安心经营、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新赛道新领域制度供给。我们将加快推动出台数据条例、人工智能发展促进条例、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加强未来产业立法前瞻研究与储备,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保障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同时,我们还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涉企法规规章政策评估和清理,进一步破除制约经营主体发展的制度障碍。
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我们将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出台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常态化纠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推行“亮码入企”,做到“亮证即亮码、亮码即定位、定位即监督”。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公示制度,推动各级行政执法主体主动公布检查主体名称、检查频次上限、检查标准等,提升执法透明度。推广应用非现场执法系统,总结推广“企业安静生产期”模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全面落实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确保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响应处置。
三是打造“产业+法律服务”广东品牌。我们将联合工信部门开展“制造业公益法律服务万里行”活动,探索建立公益法律服务纳入标准化园区综合服务平台机制,让企业“不出园区”即可享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积极打造聚焦特定产业的特色法律服务团队,形成“产业+专业”法律服务集群,力争实现“产业发展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大力发展与新产业新业态精准对接、具有广东特色的仲裁法律服务,积极培育熟悉产业发展、适应产业需求的仲裁人才,着力打造服务新质生产力的仲裁高地。
《南方》杂志全媒体记者、南方+记者|郭芳 史成雷
【通讯员】粤司宣
【责任编辑】郭芳
【频道编辑】李卓华 陈海燕
【文字校对】华成民
【值班主编】蒋玉 刘树强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党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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