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修例允许宠物狗进入餐厅,危险犬只和格斗犬除外

今日香港地 2026-02-03 16:51

对于许多养有“毛孩”的家长来说,带狗狗出门“觅食”或不再是难题!

2月3日,香港特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下称“食环署”)正式向香港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提交讨论文件,拟修例容许狗狗进入食肆,获批食肆会有明确标识,标示顾客可携带狗只进入,但危险犬只和格斗犬除外。

食环署海报

食环署海报

食肆申请获批后需张贴标示,火锅店和烤肉店不能申请

根据香港目前的《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除导盲犬或执行法定工作的狗只外,禁止狗只进入食物业处所。随着社会风气变化,特区政府检视了多项因素,认为目前具备条件在适当规范下容许狗只进入食肆。

据了解,新措施将让食肆经营者和顾客均有选择。食肆经营者可以选择是否申请容许狗只进入食肆。申请获批后,必须时刻在食肆入口显眼处张贴指定标示,让顾客能作出知情选择。

新措施将以保障人和动物的安全,以及确保食物安全、环境卫生为前提。食环署会为此修订法例,并施加必需的额外牌照条件,但在其他方面会给予食肆经营者适当弹性,应因实际情况自订合适的营运安排和餐厅守则。

食环署也计划在法例中订明管控狗只的责任,主要是考虑到食肆一般空间较狭窄、人流较多,工作人员也会持续在场内走动,传送热烫的食物、茶水和汤羹,如果狗只失控,所造成的风险较一般公众地方要高。

基于安全考虑,特区政府不会接受火锅店和烤肉店,包括铁板烧、韩式烧烤等申请。

危险犬只和格斗犬将依然禁入餐厅

为尽量降低风险,食环署认为有必要在餐厅采取较严格的规管要求。

食环署建议禁止“已知危险狗只”和“格斗狗只”进入餐厅,而其他可进入餐厅的狗只(导盲犬或执行法定工作的狗只除外)须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牵引带控制,由成人握持或绑在固定附着物上。违反上述规定的罚则与现行违法携带狗只进入食物业处所的安排相同,即罚款10000‍元、每天另加300元罚款及监禁3个月。

此外为保障食物卫生,食环署会施加牌照条件以确保人和狗的食物和餐具得以明确区分,且不得在餐厅内烹煮或准备狗用食物,狗用食物只可用预包装的方式提供或售卖。同时,新措施也不容许狗只使用餐厅的可重用餐具,且不容许狗只上餐桌。

首阶段仅覆盖全港约3%至5%餐厅

而鉴于市民对宠物接纳程度不一,新措施首阶段会以较小规模稳妥推展,让社会逐步适应。食环署预计于2026年第一季度向立法会提交就第132X章的修订建议。如获通过有望在2026年年中批出首阶段申请。

据悉,目前香港一共有1.7万间餐厅,特区政府预计首阶段名额会占其中约3%至5%,市民依然有不同的就餐选择。

南方+记者 陈彧

编辑 李静娴
校对 姚紫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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