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假水”玩具消费提示。“假水”是一种具有流动性、触感类似凝胶的玩具,是“水晶泥”(又称“史莱姆”)的其中一种类型。通常由聚乙烯醇(PVA)、硼砂和色素等成分制成,因形似饮料或果冻而深受儿童喜爱。
监测发现,市面上部分假水存在硼元素迁移量超标、包装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儿童的认知能力相对较弱,容易让儿童认为“假水”是可食用的食品而购买、误食,导致伤害事故发生。为帮助消费者科学选购,现梳理产品知识及消费建议如下:
“假水”外形类似食品,即将“假水”装入“矿泉水”“珍珠奶茶”“可乐瓶” 等食品造型包装瓶中进行售卖的产品,是市面常见的一种类别玩具。类似风险的产品还有以下两种:
(一)DIY手工类:需自行将凝胶粉末(PVA为主)、清水、硼砂、色素等材料按比例混合搅拌的产品,常见于儿童及家长手工活动。
(二)“捏捏”解压类:通常用塑料薄膜等材料进行包装,让使用者能够对其做出随意挤压、捏揉、拍打等动作,帮助释放使用者紧张情绪的产品。
因此,省市场监管部门作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慎选慎购
建议家长及儿童对“假水”等具有潜在安全风险的玩具品类保持警惕。对于外包装设计(包括外形、印刷文字、图案等)高度模仿饮料、果冻等食品包装的假水玩具,需谨慎入手。此类产品易因外观相似性导致儿童误判误食。同时,需特别留意需自行添加硼砂原料(如硼砂水)进行制作的DIY手工套装,该类产品因涉及高浓度化学物质,直接接触及配比操作存在风险,安全隐患相对突出,建议优先规避。
(二)查看标识
产品标识是了解产品质量信息的重要途径。玩具的标识一般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型号、适用年龄、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厂名、厂址、安全警示等。消费者应选择执行标准为GB 6675系列玩具强制性标准的“假水”玩具;检查包装是否有“不可食用”“避免接触眼睛”等警示标识,以及适用年龄范围(建议3岁以下儿童避免使用)。
(三)查询CCC认证
部分“假水”产品(如产品套装中具有独立玩耍功能的塑胶或金属部件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需获得CCC认证且必须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CCC认证标志。CCC认证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cx.cnca.cn)。
(四)拒绝购买“三无”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所有国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应标明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应用规范汉字标明。无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三无”玩具质量没有保障,消费者切勿购买。
三、使用指南
(一)加强儿童看护
“假水”的包装、色泽、形态和气味等方面与真正的食品饮料高度相似。因此,在儿童玩耍前,成人需要教导儿童该类玩具是不可食用的,玩耍过程中需要成人看护。
(二)避免长时间接触
家长应合理控制儿童玩耍时间,尤其是皮肤有破损的时候应避免长时间接触,同时避免儿童在玩耍中用手揉眼睛、摸口鼻、接触嘴巴。
(三)养成卫生习惯
儿童接触“假水”后,应尽快用肥皂或流动水充分搓洗双手,彻底清除皮肤表面可能残留的化学物质,减少有害物质通过手口接触进入体内的风险。
(四)合理存放产品
家长应将“假水”放置于儿童无法触及的高处或专属封闭收纳区域,避免低龄儿童意外接触的可能,有效降低误食或不当玩耍风险。
如发现此类“三无”产品在售,消费者也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南方+记者 宾红霞
通讯员 粤市监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