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江西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对新余市人民医院发生的一起患者病逝医疗事件进行公开说明。
通报称,2月27日,新余市人民医院出现一名婴幼儿患者病逝情况,当地卫健委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情况核实,并责成涉事医院依法稳妥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患者吴某某为女性,年龄11个月26天,因先天性心脏畸形伴急性心衰,于2026年2月21日10时43分被收入市人民医院治疗。2月27日10时58分,患儿突发心跳、呼吸骤停,在场医护人员立即实施抢救。经全力抢救,患儿仍于当日11时51分被宣布临床死亡。
截至通报发布时,经当地卫健委积极引导,医患双方已达成一致,同意通过新余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处理此事。新余市卫健委表示,后续将依据司法鉴定结果,及时依法依规推进后续处理工作。
该通报发布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提出疑问,认为患儿本身患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畸形且合并急性心衰,对事件责任认定存在疑惑;也有网友呼吁按相关规定与原则公正处理,切实保障医护人员合法权益。
南方+记者 欧阳胜勇 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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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邓素凡
校对 刘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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