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的消费市场,预付式消费模式因其便捷与优惠,成为不少经营者、消费者的热门选择。这种消费模式在带来便利和实惠的同时,也暗藏着一些风险——部分经营者的违规操作让预付式消费从诱人的“馅饼”沦为棘手的“陷阱”。为此,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清远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揭示以下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背后隐藏的消费“陷阱”,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案例一,充值容易退款难,监管介入解难题。2025年6月,陈女士在清城区某美容院办理了4980元6次的美容项目预付卡,并签订了服务合同。在使用2次后,因故决定不再接受该服务,便要求经营者退还未使用的预付款。经营者却以合同载明了“一经使用,概不退款”的约定为由,拒绝退款。陈女士多次催讨无果,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工作人员普法和协调沟通,并督促经营者依法整改格式条款,经营者同意退回陈女士未使用余额。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实中,经营者有权基于经营便利事先制定格式条款,但部分经营者为了减轻或免除自身的责任,常常在不经协商的情况下让消费者签订格式合同,这些合同通常含有“一经使用,概不退款”“收款不退”“限制转卡”等显失公平的条款,这些经营者往往以消费者已签订合同为由拒绝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三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之规定,本案中,陈女士与美容院虽达成了预付式消费合同,但合同中“一经使用,概不退款”的条款,明显限制了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变相强制了消费者接受服务,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因此,陈女士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要求经营者退还剩余未使用预付款。
案例二,虚假承诺不退款,监管调解帮维权。2024年12月,刘女士因听信英德市某医疗美容机构宣称某款瘦脸服务项目效果显著,达不到效果可退款的口头承诺,分两次共充值28600元办理了该服务预付卡。但经多次服务后也未能达到经营者宣称的效果,她便与经营者协商退回卡内剩余预付款。经营者虽答应退款,但以各种理由拖延,迟迟不兑现退款承诺。刘女士多次催讨无果,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遂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市场监管部门接诉后,经多次协调、释法讲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营者为消费者退回了相应预付款。
清远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者为吸引办卡,利用消费者对医美效果的追求和信息的不对称,许下美好承诺诱导消费。而消费者接受服务后才发现实际效果和经营者承诺的效果相差甚远,想退款却面临重重障碍。这种情形在医美行业屡见不鲜,也成为了医美消费的维权难点。根据《消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之规定来看,该医美机构对消费者口头承诺也应视为有效约定,其为吸引消费者购买服务项目,对项目功效进行了夸大宣传,显然没有尽到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根据《消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本案中,经营者未达到承诺效果即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退款义务。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清远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还发布了“经营者搬店不退款,监管介入促和解”“闭店前促销圈钱,卷款跑路涉嫌诈骗”等典型案例,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到预付式消费里面潜藏的一些“陷阱”:一是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二是夸大宣传吸引办卡、套路营销,实际服务与承诺不符;三是以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等为由不履行约定义务;四是以“折扣优惠”“质高价低”为诱饵吸纳预付款后关门闭店、卷款跑路等。
为帮助消费者避免这些预付式消费中的“陷阱”,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示,一是预付式消费需谨慎决定、量力而行。消费前,建议消费者面对促销尤其是预付式消费促销时保持理性。先评估真实消费意愿和实际消费能力,再结合经营者信誉、商品服务质量、实际经营状况、资质等信息货比三家。二是不轻信经营者口头承诺,务必签署书面合同。并仔细审阅合同中关于商品服务的核心条款是否合理、合规,还应尽量避免一次性充值过多金额或签订服务时间过长的合同。三是要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以便遇到消费纠纷时依法维权。包括发票、收据、支付凭证、与经营者沟通记录、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第一时间和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向消协组织投诉;若发现经营者违规闭店失联甚至促销圈钱后故意卷款跑路,涉嫌诈骗的,建议消费者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南方+记者 邱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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