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香港特区政府大力打击滥用公屋,据香港房屋署署长罗淑佩透露,过去两年收回5000个单位公屋,节省约50亿元公帑。房屋署近日回复GDToday记者查询时透露,与内地部门合作调查打击滥用公屋已取得初步成效,并考虑在轮候公屋的申请人中也进行是否在内地拥有物业和资产的抽查。
公屋是由特区政府或社会机构兴建的为香港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公共租住房屋,因此如果收入和资产超过一定标准就不能申请和居住在公屋内。根据香港现行政策,住户如在香港以外拥有土地或物业(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物业)等资产,须在申报收入和资产时作出申报。因此,虚报资料、将公屋租给他人、超过三个月不经常居住在公屋内等行为,属于滥用公屋,将被警告或终止租约。
自2023年开始,房屋署接连推出多项新措施打击滥用公屋,包括要求住户由入住开始每两年申报一次居住情况及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与其他政府部门合作进行数据比较和核对、与内地部门合作调查住户是否有内地物业、鼓励管理公司投放资源侦查滥用公屋。在2022/2023至2023/2024年度,因租户滥用公屋和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单位分别约2200个及2800个,即两年共回收5000个单位,已经等同兴建一座中型屋邨的单位数目。
香港房屋署告诉记者,近日房屋署已就怀疑瞒报在内地拥有物业的个案去函内地相关机构查询,并获回复确定12个租户在内地或澳门拥有住宅及或商铺单位。由于家庭资产净值超逾公屋申请的限额,房屋署已收回部分单位,并向余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及跟进检控事宜。
房屋署方面还透露,未来会更积极与内地部门和机构加强沟通,以更便捷获取租户有关拥有内地物业的资料,也会积极考虑在轮候公屋的申请人中进行是否在内地拥有物业和资产的抽查。
此外,为加强打击滥用公屋,香港房屋委员会还聘请退休警务人员协助侦查及打击滥用,并为现职房屋署人员提供训练及指导加强相关侦测技巧。
“过去两年房屋署推出的这些新举措确实取得了成效。”深水埗区议员林伟文认为,打击滥用公屋的举措收回不少公屋单位,也促使一些收入已经有所提升的公屋租户开始主动申请购买绿置居。而公屋流转单位增多,供应量提升,也有助于缩短公屋轮候时间。
据香港房屋委员会8月12日透露的最新数据,截至2024年6月底,香港公屋一般申请者平均轮候时间下降0.2年,至5.5年;当中长者一人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回落0.1年,至3.7年。
GDToday记者 李心迪 南方+记者 陈彧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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