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看过来!《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具体有哪些规定,一起来看看!
去年,顺德制定了《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顺教〔2024〕35号)。该文自2024年3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2025年3月29日将到期)。执行一年来,全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为做好全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延续性,继续保障全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顺德拟对该文的有效期限进行修订,计划将有效期限调整至2028年11月1日。
适用对象范围与去年保持一致
根据《意见稿》,该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与去年保持一致,即符合以下条件,并在佛山全职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服务。
(一)第一类:根据《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认定(或评定)的领军人才。
(二)第二类: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A卡持卡人。
(三)第三类: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B卡持卡人。
(四)第四类: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五)第五类:除上述规定的第四类人才以外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分类别提供入学优待服务
《意见稿》根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对不同类别人才的子女服务进行了明确。其中第一、二类人才子女可根据人才个人意愿安排学位,其余类别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以义务教育阶段为例,第一类对象可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入读,第二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区申请子女入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给予安排。
第三、四、五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申请入读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划定直招比例,若申请人数不超过直招计划数,可直接录取;若申请人数超过直招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确定;具体实施依照年度招生方案执行。
同时,第三类对象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享受直招的待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人才的志愿和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在高中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对象子女,在佛山参加中考,可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资格。
在转学政策方面,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子女申请从外市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参照同类对象入学政策执行。
而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学校的,第一类对象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及学位空余情况给予安排。第二、三、四、五类对象在顺德区申请子女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衔接为原则,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跟去年的方案相比,《意见稿》最大的变化是将有效期限调整至2028年11月1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4日-3月12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至顺德区教育局。
联系人:卓老师,联系电话:22830217
邮箱:zhuojieyi@shunde.gov.cn
采写:南方+记者 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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