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A股持续升温,上证指数站上3600点,其中“反内卷”行情表现抢眼。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对整治“内卷式”竞争作出重点部署,有望为这一行情添柴加火。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推进重点行业产能治理。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这是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最新表述,整体基调延续了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
从7月以来,整治“内卷式”竞争明显升级,从相关部委到地方,从行业到企业,都快速行动起来。而随着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有望借助法治手段,有效治理“内卷式”竞争,更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治理升级:从“强化行业自律”到“依法依规治理”
从去年7月30日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以来,“内卷式”竞争、竞争秩序、无序竞争等词汇,便开始在中央会议中频频出现。
去年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时的完整表述是,“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
从字面上来看,国家层面开始重视“内卷式”竞争现象,希望加以指导和引导,通过行业和市场层面进行调整。
随后,中央对整治“内卷式”竞争的要求越来越明确、举措也越来越严格。
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突出“综合整治”,并提到了要规范地方政府行为。
而到本月头尾分别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具体表述分别是“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都强调突出了“依法依规”。
从历次会议相关表述的变化可以看出,对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手段和举措在不断升级和丰富,正上升至法治层面。
此前,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定,修改完善治理平台“内卷式”竞争方面的规定。
近期,相关部委起草了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完善低价倾销的认定标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治理“内卷式”竞争。
源头治理:规范地方政府招商投资行为
近年来,“内卷式”竞争愈发严重,集中表现在价格指数持续偏低、企业整体利润越来越薄,比如去年中国汽车产销量超过3100万辆,但中国车企总利润还不如丰田一家。
在微观层面,企业利润被持续挤压,创新受到极大抑制;在中观层面,行业生态遭到破坏,行业发展后劲明显不足;在宏观层面,物价合理回升遇阻,通缩风险趋于加剧。
可见,行业“内卷式”竞争与高质量发展目标背道而驰,已成为影响经济长期向好发展的重大隐患。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随着对“内卷式”竞争的现象和成因的认识越来越深入,综合治理手段也越来越有针对性。
“内卷式”竞争看似是一个行业问题,其背后成因比较复杂,其重要推手是地方政府之间的无序竞争。
从光伏到新能源汽车,长期以来,各地的“重点产业目录”都较为相似,导致不少产业产能盲目扩张,最后形成“内卷式”竞争。
“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在此次政治局会议上被专门强调。
在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常务院长刘志彪看来,地方政府之间的横向竞争和不当的产业政策等,连同纵向的某些行政管理机制、国有企业在某些行业的垄断地位,诱发了不规范的竞争进而导致“内卷式”竞争。
他认为,从根本上反内卷,一是要改变“行政区经济”的竞争格局,要对地方政府行为统一尺度,通过明确标准、设立“负面清单”等方式,告诉地方政府什么不该做、不能做。
二是要继续深化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要适度界定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把一些地方政府做不好、但市场能做好的事情交给企业,将企业最重要的发展权利——投资决策权——归还给企业。同时,政府应该将因收缩经济发展权力而节省下来的资金,投入到社会成员的基本保障当中,从而“垫高”消费保障,促进扩大内需。当内需被提振、物价不再低迷,内卷环境也将得到改善。
从表至里,从现象到源头,从自律到法治,一场系统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行动正在持续深化。
主笔:黄应来
出品:南方经济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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