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表示,今后十年是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攻坚期、关键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紧扣“均等化”,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针对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问题,肖渭明强调要“落实常住地主体责任”。
他介绍,截至去年末,在城镇居住的进城农民工超过1.3亿人,在常住地享有子女教育、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是这些农民工的最大期盼。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现行标准规定的81项服务项目中,包括幼有所育10项、学有所教9项、劳有所得12项、病有所医16项、老有所养4项、住有所居3项、弱有所扶14项等。“这81项目前已经有62项实现了常住地提供,剩余的就是下一步要攻坚的。”
肖渭明表示,各地结合实际做了不少积极探索,比如浙江省通过社保、居住年限积分对紧缺基本公共服务探索梯度供应。上海市完善多元化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努力为一线务工人员、青年人和新市民解决住有所居问题。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以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为重点,推动“一城一策”制定实施办法,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南方+记者 王诗堃 吴彬彬 段江含 刘长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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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傅倩影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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