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东莞民营企业备受鼓舞,倍感振奋,纷纷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下一步,将坚定发展信心,坚持依法经营,坚守高质量发展之路,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民企力量。
东莞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建平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让企业家深感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关心爱护,更认识到民营经济在新时代的责任使命与广阔前景。《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明确为法律制度,积极回应发展重点关切,为广大民营企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作为东莞市工商联主席,将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政策宣贯与资源对接,助推民营企业新质生产力培育,让广大民企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走实高质量发展之路。
东莞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丰礼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民营企业家来说,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民营经济促进法》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等原则写入法律,从制度层面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定心丸”,让民营企业家能够更加安心地专注于企业发展。
东莞市工商联(总商会)常委、望牛墩镇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东莞市三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黎建文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两个毫不动摇”等写入法律,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坚定支持,标志着对民营经济的关心爱护从政策层面的“精准施策”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刚性保障”。这部法律的出台,犹如一颗“定心丸”,让民营经济人士感受到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充分认可和长期支持,极大地增强了他们的发展信心,使他们更有底气和动力去应对各种挑战,积极投身于企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
东莞市工商联(总商会)执委、常平镇工商联(商会)副主席、东莞建兴物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苏旭祥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东莞民营经济注入法治强心剂。该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明确“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作为民营经济占比超90%的城市,东莞企业长期面临的市场准入不公、政策执行差异等问题将得到系统性改善。
东城女企业家联合会执行会长、广东金富士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庾秀南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法定要求,明确将“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确立为国家长期战略。这部法律的出台犹如及时雨,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心剂。
东莞市福建商会会长、东莞市正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寿强表示,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浪潮中,《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颁布实施,犹如一场及时雨,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也让我对民营经济的未来充满信心与期待。通过深入学习这部法律,我收获颇丰,有了一些深刻的感悟。”
南方+记者 叶永茵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