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发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布点规划,严守安全底线

作者 黄剑琴 2025-03-12 15:29

3月12日,笔者获悉,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清远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布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旨在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规划》已获市政府同意,自2025年3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4年。

据了解,此次《规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结合清远实际而制定的。目前,清城区行政区域全域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其余县(市、区)各有1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全市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在布点规划方面,《规划》明确,遵循“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将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规划布点控制数设定为7家,除清城区外,各县(市、区)各设1家。同时,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须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布点规划,并严格审批,确保布局合理、规范设置、安全经营。

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规划》对经营(批发)企业的布点条件作出严格规定。企业不仅要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多项相关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还需满足规划控制数量,且布点选址和用地必须符合城乡规划,禁止在城市市区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限放区域规划布点,实现经营与城乡建设、禁放政策相协调。

此外,《规划》还对企业申请和项目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企业必须实事求是,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相关部门将严厉打击未批先建、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表示,将严格监督《规划》的实施,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安全与规范。这一《规划》的实施,将有助于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推动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

南方+记者 黄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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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叶镇祖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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